2018年度平武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19-10-28 16:32文章来源: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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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平武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平武县人民法院是具有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惩治违法犯罪的公共安全机构。负责辖区内有管辖权的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度新受理各类案件1938件,审结1873件,结案率96.35%。审判质效再创新高,平均审理天数、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居全市第一。执行案件结案756件,实际执结率86.3%;执行保全案件结案254件,执行异议案件结案16件。在今年全市法院院长“基本解决执行难”大比武中荣获第一名。

二、机构设置

平武县人民法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设有立案庭、民庭、刑庭、执行局、行政庭、审监庭、法警队、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和群众工作室、督查室、政治部、办公室、豆叩法庭、南坝法庭、水晶法庭、城郊法庭等16个业务庭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65.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09万元,增长2.9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2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0.88万元,占10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7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75万元,占66.6%;项目支出457.8万元,占3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64.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82万元,增长2.9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行政运行(2040501:支出757.86万元,占55.3%;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一般行政管理实务(2040502):支出281.71万元,占20.55%;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案件审判(2040504):支出69.99万元,占5.11%;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两庭”建设(2040506):支出71.12万元,占5.19%;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其他法院支出(2040599):支出34.98万元,占2.5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75.36万元,占5.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7.74万元,占0.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24.44万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47.35万元,占3.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70.55万元,完成预算77.6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行政运行(2040501:支出决算为757.86万元,完成预算8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及时报账。

2.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一般行政管理实务(2040502):支出决算为281.71万元,完成预算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装备批复及政府采购期限较长未及时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案件审判(2040504): 支出决算为69.99万元,完成预算9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及时报账。

4.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两庭”建设(2040506):支出决算为71.12万元,完成预算71.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进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条款未实现支付。

5.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其他法院支出(2040599):支出决算为34.98万元,完成预算37.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未及时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为75.36万元,完成预算8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干警调出和退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2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为4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42万元,完成预算8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56万元,占9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5万元,占6.37%。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56万元,完成预算87.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77.85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一是购置执勤执法车辆2辆,二是2018年脱贫攻坚下乡使用车辆频率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4.6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金额54.63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办案。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执勤执法车8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9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院机关日常事务及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案件件执行活动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5万元,完成预算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84万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较2017年增加,由市场物价标准提升,接待标准较上年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10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8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武县人民法院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组织开展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高度重视支出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我院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应予充分肯定,在以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中举一反三,做到更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平武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68万元,比2017年增加6.61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档案数字化委托业务20万元,综合业务类差旅费、房屋及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平武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5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装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平武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2辆(车辆改革后,我院实际保有车辆8辆,其余4辆移交县机关事务局),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办案;其他车辆4辆,移交机关事务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行政运行(20405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一般行政管理实务(20405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案件审判(2040504)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两庭”建设(2040506)指: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20405)其他法院支出(20405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1

平武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武县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民庭、刑庭、执行局、行政庭、审监庭、法警队、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和群众工作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豆叩法庭、南坝法庭、水晶法庭、城郊法庭等17个业务庭室。

(二)机构职能。

平武县人民法院是具有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惩治违法犯罪的公共安全机构。

(三)人员概况。

平武县法院是一级预算单位,院内有57个人员编制,其中54个行政编制,3个行政工勤编制。年末机关在职干警54人,2名遗属人员,办案辅助人员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2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0.88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7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75万元,占66.6%;项目支出457.8万元,占33.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制定了履职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等三条绩效目标,设置了服务中心工作,强化审判职能,案件繁简分流,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救助,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人才培养,协作部门满意度,管理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明细指标,准确编制预算、控制支出、调整预算动态、实时关注执行进度、按时完成预算。

(二)专项预算管理。

对专项预算项目严格落实程序、合理规划,科学及时分配,及时完成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实施绩效打分、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高,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及时,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及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较好,能够落实年初设置的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实现绩效评价目标,能够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反思问题,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是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财务绩效评价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改进建议。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方法,一是加强财务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二、收入总表.pdf

三、支出总表.pdf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pdf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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