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人委发〔2024〕23号
平武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邹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平武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通过
任命:
邹勇同志为平武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邹勇同志平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齐王珠同志平武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