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唐光同志辞去平武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1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4-01-11 15:12文章来源: 平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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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光同志本人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平武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唐光同志辞去平武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平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武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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