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光同志本人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平武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唐光同志辞去平武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平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武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