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绍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2-12-21 11:06文章来源: 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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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绍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平武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

    决定任命:

    张绍菊同志为平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潘峰同志为平武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绍慧同志平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唐兴富同志平武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平武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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