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宋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宋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宋伟同志为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张磊同志为平武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文甫波同志为平武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毅德同志为平武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胡利民同志为平武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汤朝霞同志为平武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王代宁同志为平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任万里同志平武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苏怀斌同志平武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张磊、文甫波同志平武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毅德同志平武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汤朝霞同志平武县传染病医院院长职务;
王代宁同志平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职务;
杨东同志平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待遇)。
特此通知。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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