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林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平武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
决定任命:
何林泰同志为平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洪同志为平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晋超同志的平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