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周俊同志任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钰同志任平武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廖昆同志任平武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严显涛同志任平武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杨建同志任平武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冯正林同志任平武县中医药产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智勇同志任平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新朝同志任平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刘臣同志任平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严琳同志任平武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莉华同志任平武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思诗同志任平武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婉秋同志任平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梅同志任平武县路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刚同志任平武县农机监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何立平同志任平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宋荣同志平武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汪怀平同志平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季同志平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徐梅同志平武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冯正林同志平武县城市照明管理所所长职务;
赵智勇同志平武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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