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四川省坤德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山加油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等2条)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号)/身份证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印发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平)应急立〔2023〕1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19-1-(1)项的规定 |
四川省坤德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山加油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
915107277523479986 |
1.加油操作区现场缺少1处“禁打手机”安全警示标志。 |
罚款0.25万元 |
2023/12/27 |
平武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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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应急立〔2024〕1号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平武县惠金购物中心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违法行为案 |
92510727MA621RH58N |
1.变更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 |
罚款0.15万元 |
2024/1/25 |
平武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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