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09-08 09:37 作者:平武县管理员  来源: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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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备灾管理 灾害信息员队伍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3 灾害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5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