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11-28 15:38 作者:平武县管理员  来源:平武县
字体:【    】 打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方式 公开属性 公开对象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备灾管理 灾害信息员队伍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999 0816-8812999
2 预警信息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999 0816-8812999
3 灾害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999 0816-8812999
4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999 0816-881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