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2023-11-30 10:10 作者:平武县管理员  来源: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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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方式 公开属性 公开对象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备灾管理 灾害信息员队伍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村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009 0816-8812009
2 灾害救助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情况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村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009 0816-8812009
3 灾后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村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009 0816-8812009
4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村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009 0816-8812009
5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村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009 0816-8812009
6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村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 全文发布 主动公开 全社会 0816-8812009 0816-88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