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及派出机 构、公共 服务机构 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关于推行地方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 权力清单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办发 (2015)21 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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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项目信息、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 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 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简化优化公共 服务流程方便基层 群众办事创业的通 知》(国办发(2015) 86号) |
实时公开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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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确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 |
不同登记类型申请登记或申请登记资料査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
《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资料 査询暂行办法》《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关于不动产登记 收费标准等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价 格规(2016) 2559 号) |
实时公开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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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自然资源拟登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 权登记暂行办法》 (自然资发(2019) 116 号) |
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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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
自然资源登记簿等登记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 产登记暂行条例》规 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 权登记暂行办法》 (自然资发(2019) 116 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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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供应计划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 97号)《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国土资源部 令第39号)《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规范(试行)》 (国土资发(2010) 117 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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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出让公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 97号)《招 标拍卖挂牌岀让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国土资源部 令第39号)《国土 资源部关于印发〈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 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范〉(试行)的通 知》(国土资发 (2006) 114 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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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出让结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 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 价格、成交时间)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 97号)《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国土资源部 令第39号)《国土 资源部关于印发〈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和〈协议出 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范〉(试行)的通 知》(国土资发 (2006) 114 号)《关 于加强房地产用地 供应和监管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土资 发〔2010) 34 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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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划拨 |
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
公示用地的申请人、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请用地面积等情况 |
《国土资源部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于促进节约集约用 地的通知〉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 16号) |
划拨用地报批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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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划拨 |
划拨用地结果公示 |
公示用地项目名称、 土地使用权人、地块 的位置、用途、面积、 空间范围、土地使用 条件、开竣工时间等 |
《国土资源部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于促进节约集约用 地的通知〉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 16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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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划拨 |
闲置土地 |
闲置土地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 |
《闲置土地处置办 法》(国土资源部令 第53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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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划拨 |
地价信息 |
县(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及调整信息 |
《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国务院关于加 强国有土地资产管 理的通知》(国发 (2001) 15 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平武县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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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 |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 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30日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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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可同时采 用公众易懂的多样 化形式进行规划编 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批后公布应 在规划批准 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 会公布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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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 |
详细规划 (城镇开 发边界 内)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 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 30日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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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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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制 |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组织编制 的国土空 间专项规 划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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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 |
乡(镇) 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 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 30日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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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 在规划批准 后20个工 作日内向社 会公布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20 |
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 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 30日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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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 在规划批准 后20个工 作日内向社 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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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 见书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与选址意见书证载 内容(涉密信息、法 律法规规定不予公 开的除外) |
《行政许可法》《土 地管理法》《城乡规 划法》《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运用大数 据加强对市场主体 服务和监管的若干 意见》(国办发 (2015) 51 号) |
作出行政决 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 内,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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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证 载内容(涉密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公开的除外) |
《行政许可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运用 大数据加强对市场 主体服务和监管的 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5) 51 号) |
作出行政决 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 内,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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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证 载内容(涉密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公开的除外) |
《行政许可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运用 大数据加强对市场 主体服务和监管的 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5) 51 号) |
作岀行政决 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 内,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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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证证载内容(涉密信 息、法律法规规定不 予公开的除外) |
《行政许可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运用 大数据加强对市场 主体服务和监管的 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5) 51 号) |
作出行政决 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 内,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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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审批 |
临时用地审批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临时用地批准书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运用大数据加强 对市场主体服务和 监管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 51 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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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 征收 |
征地管理政策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 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 规定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征地前期工 作、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 |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 开,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平武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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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农村集体土地 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 公布征收范围、征收 目的、开展土地现状 调査的安排以及不 得抢栽抢建的有关 要求等;2.征地补偿 安置公告,公布《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全 文,包括征收范围、 土地现状、征收目 的、补偿方式和标 准、安置对象、安 置方式、社会保障 等内容,以及办理 补偿登记的方式 和期限、异议反馈 渠道等;3.征收土 地公告,公布征地批 准机关、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批准用 途,征收范围、组织 实施征收具体工作 安排以及救济途径 等。 |
《土地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 公告、征地 补偿安置公 告自形成之 日起,在乡 (镇)和村、 村民小组公 示栏公开; 征收土地预 公告不少于 10个工作 日,征地补 偿安置公告 不少于30 日; 征收土地公 告自收到批 准文件之日 起15个工 作日内,在 乡(镇)和 村、村民小 组公示栏公 开不少于5 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 网站、征地 信息公开平 台公开 |
平武县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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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农村集体土地 征收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相关材料:1.土地 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测 调査表、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 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 行技术处理);2.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听证相关材料,组织 听证的,公布《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 意见等;3.征地补偿 登记相关材料,涉及 农民集体所有补偿 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个人补 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 置协议,与土地所有 权人签订的协议应 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 本人同意的,可以公 开;5.征地补偿安置 费用支付凭证,对土 地所有权人的补偿 费用支付凭证应予公开;对土地使用权 人补偿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 可以公开(不含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 使用情况) |
《土地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信息形成后 5个工作日 内,在村、 村民小组公 示栏公开不 少于5个工 作日; 征地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 相关材料在 收到批准 后,依申请 公开;听证 相关材料时 限要求还应 符合听证相 关规定自收到批准 文件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内,上述信 息在政府网 站、征地信 息公开平台 公开 |
平武县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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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矿业权出让信 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 易平台的名称、场 所;出让矿业权的简 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 让方式及交易的时 间、地点;获取招标、 拍卖、挂牌文件的途 径和申请登记的起 止时间及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 97号)《矿 业权交易规则》(国 土资规(2017) 7号) |
在投标截止 日、公开拍 卖日或者挂 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 发布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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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信 息 |
出让结果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 的名称、场所;成交 时间、地点;中标或 者竞得的勘查区块、 面积、开釆范围的简 要情况;矿业权成交 价格及缴纳时间、方 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 97号)《矿 业权交易规则》(国 土资规(2017) 7号) |
发出中标通 知书或者签 订成交确认 书后5个工 作日内进行 信息公示, 公示期不少 于10个工 作II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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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信 息 |
转让公示 |
转让人名称、法定代 表人、场所;项目名 称或矿山名称;受让 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场所;转让矿业 权许可证号、发证机 关、有效期限;转让 矿业权的矿区(勘査 区)地理位置、勘査 成果情况、资源储量情况等;转让价格、 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 97号)《矿 业权交易规则》(国 土资规(2017) 7号) |
受理申请材 料后公示, 公示期不少 于10个工 作日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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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预防 和治理 |
预警预报 |
地质灾害类预报信 息 |
《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 |
实时公开 |
平武县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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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地质灾害预防 和治理 |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制定的年度地 质灾害防治方案 |
《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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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法》《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行行 政执法公示制度执 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8) 118 号) |
作岀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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