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平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武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2022-12-08 10:43文章来源: 平武县
字体:【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精神,经县政府初审,并经市政府审核,确认我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为:赋予龙安镇、古城镇、江油关镇、水晶镇、平通羌族乡、白马藏族乡等 6 个中心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112 项;赋予响岩镇、大桥镇、高村乡、坝子乡、豆叩羌族乡、锁江羌族乡、旧堡羌族乡、阔达藏族乡、黄羊关藏族乡、虎牙藏族乡、土城藏族乡、木座藏族乡、木皮藏族乡、泗耳藏族乡等 14 个特色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110 项,现将《平武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第二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赋权工作重要性

推进乡镇扩权赋能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两

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进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细化具体措施,确保下放事项落得实、接得住、管得好。

二、压实责任,扎实做好赋权相关工作

(一)县委编办:督促各乡镇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照梳理编制乡镇行权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责任事项,将责任事项分解至乡镇具体的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

(二)县司法局:一是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时组织乡镇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执法证报名考试,及时为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在行政执法证考试前组织乡镇开展专题培训,考证后要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培训。二是对赋权事项开展培训,采取组织赋权部门“走下去”“面对面”的形式,重点对执法流程、执法要点、执法注意环节等进行实战实操培训,确保培训实效。三是要充分征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在现有各行业内部使用文书模板的基础上,制定出我县乡镇执法使用的统一文书格式,供乡镇执法人员使用。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和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三)县综合执法局:要定期牵头召开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通过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会商协调,研究解决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问题、困难和权力监管的衔接配合,共同促进具体执法事项的推动落实。

(四)县级赋权部门:一是要按照“谁下放、谁培训”的要求,通过“走下去、请上来”等形式,重点加强赋权事项执法流程、执法要点、执法注意环节等实战培训,明确乡镇行使下放权力的政策标准和工作流程,着力提升乡镇履职能力。二是要制定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督方式、工作流程和整改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三是要按要求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络员,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县乡联动”。

(五)各乡镇:一是要将其赋权事项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管理和运行,并梳理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依法依规动态调整。二是要积极组建运行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加强对乡镇现有执法力量的统筹,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量。三是乡镇领导干部要带头考取行政执法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今年内必须报名考取行政执法证。乡镇要将执法证考取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期限内未考取执法证件的人员,年度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四是要发挥赋权工作积极性,主动与县级赋权部门对接,加强业务学习交流,掌握赋权事项具体内容,针对下放的权力事项逐项制定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做好赋权实施保障。

三、跟踪评估,确保赋权工作落地见效

县级相关部门要主动掌握乡镇承接事项的运行情况,积极解决和上报承接事项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精准赋权、赋权到位。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及时掌握赋权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乡镇要跟踪督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要适时开展评估,及时研究提出并上报调整完善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赋权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赋权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二)县级相关行政权力下放乡镇后,是对地域管辖权的调整,乡镇政府在各自的辖区内享有优先管辖权,县级相关赋权部门原则上主要处理重大、复杂、跨区域等案件。

(三)此次赋权的事项明确1年的过渡期(以县政府正式发文赋权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因县级赋权部门对赋权事项指导不力,造成乡镇人民政府违法作为的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法律责任,县级赋权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平武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第二批)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附件.平武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第二批).xls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