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3片区规划修改方案公示

2024-09-03 15:25文章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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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3片区规划修改方案予以公示。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平武县中心城区,调整范围为PW(PLB)-e-03片区。用地位于平武县城,涪江以北,飞龙路以南,飞龙桥以西;涉及调整地块总占地面积:26561.84平方米(约合39.84亩)。

二、规划修改内容

依据《平武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现状使用情况及发展建设的实际需求,对PW(PLB)-e-03片区(单元)做如下调整:

(一)重新划分《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3片区地块,优化用地边界;

(二)优化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面积㎡

容积率

建筑高度≤M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备注

调整前

PW(PLB)-e-03-01

公园绿地

1617.61

---

---

---

75

 

PW(PLB)-e-03-02

市场用地

11766.46

1.0

8

40

10

 

PW(PLB)-e-03-03

居住用地

9487.34

1.8

21

30

30

可兼容部分商业

PW(PLB)-e-03-04

公园绿地

957.35

---

---

---

75

 

PW(PLB)-e-03-05

居住用地

2733.07

---

---

---

---

现状

调整后

PW(PLB)-e-03-01

公园绿地

6110.40

---

---

---

75

 

PW(PLB)-e-03-02

商业用地

7498.42

1.8

21

50

10

可兼容部分居住

PW(PLB)-e-03-03

城镇住宅用地 

5530.56

1.8

21

30

30

可兼容部分商业

PW(PLB)-e-03-04

城镇住宅用地 

7422.37

1.8

21

30

30

可兼容部分商业


三、公示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第19届63次常务会同意启动该片区规划调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该方案已完成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等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16-8825592,邮箱:739145606@qq.com。


附件:1.调整片区位置示意图

      2.《平武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3片区(单元)调整前后对比规划图

      3.《平武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3片区(单元)调整后图则


附件1:调整片区位置示意图


附件2:《平武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3片区(单元)调整前后对比规划图

附件3:《平武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3片区(单元)调整后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