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2023-03-17 14:57文章来源: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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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平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6

平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4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5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产资源概况 5

第二节 上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7

第三节 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 9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1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2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优化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第二节 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第三节 合理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第四节 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第四章 绿色矿业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结构

第二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第三节 绿色矿业发展

第四节 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第五章  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第一节 合理调控开采总量和布局结构

第二节 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附表目录:

附表1  平武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2  平武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3  平武县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4  平武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5  平武县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表

附表6  平武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平武县矿产资源管理,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依法对矿产资源进行统一规划、总体布局、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合理储备和有效保护,不断增强矿产资源对平武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服务于《平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与《平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细化落实《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部署,编制《平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平武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县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本《规划》适用于平武县所辖行政区域范围。以2021年为基期年,目标年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产资源概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

平武县处于绵阳市北部,位于四川盆地西北缘,青藏高原向成都平原过渡的边缘地带,地势起伏突出高差悬殊,属长江二级支流涪江的上游地区,介于东经103°50′31″105°58′13″北纬31°59′37″33°02′41″,东邻广元市青川县,西接阿坝州松潘县,南为江油市、北川县,北连甘肃省文县,北西抵九寨沟县。平武县东西宽约104公里,南北长约120公里,全县国土面积5974平方公里,占绵阳市国土面积的27%,居全市第一位。20207月,平武县被纳入首批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自然教育先行试验区

2020年度平武县地区生产总值57.89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6倍,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亿元,同比增长3.75%;累计投资超23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9.78亿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结构比为19.4234.9645.62。经省政府批准,20194月,平武县退出贫困县序列,但“基础弱、底子薄、欠发达、发展慢”的基本县情还没有彻底改变。

二、矿产资源的禀赋特点

平武县地处扬子准地台与松潘甘孜地槽褶皱系结合部位,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较丰富。全县已发现矿产39种,其中在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上登记的 6种。主要矿种:黑色金属5种(赤铁矿、铁矿、锰矿、铁锰矿、褐铁矿),有色金属5种(铅矿、锌矿、铜矿、钨矿、辉锑矿),贵金属2种(金、银),冶金辅助矿产2种(白云石、硅石类),化工原料矿产2种(硫铁矿、重晶石),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7种(瓦板岩、饰面花岗岩、饰面大理岩、石灰岩、辉绿岩、石英岩、页岩)。总体呈小矿多、大矿少,贫矿多、富矿少,金属矿产多、非金属矿少,共伴生矿产多、单一矿产少,建筑石材矿产匮乏的分布特征。

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全县范围内先后完成了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及部分1:5万区域地质调查。“十三五”期间,县域内共有矿产地81处,其中:黑色金属矿产地17处,有色金属矿产地13处,贵金属矿产地48、非金属3。至“十三五”期末,全县累计勘查总面积1068.27平方公里,主要勘查矿种:金、铁、锰、铅、锌等。存在矿产地与各类自然保护区重叠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矿产勘查工作的进展。

(二)探矿权现状

截至2020年底,平武县设有有效探矿权25宗,登记面积312.02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052%均为省级审批发证。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采矿权现状

截至2020年底,平武县有效采矿权总数为17宗,包括:贵金属矿产2,黑色金属矿产5,有色金属矿产3,非金属矿产7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据平武县级储量统计库(TJK统计,截至2020年底,已利用矿产资源6,包括:铁矿、锰矿、铅矿、锌矿、金矿、建筑用花岗岩。主要为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2020年度铅锌矿的开采量为2.68万吨,花岗岩(建筑骨料)69.88。截至2020年,平武县矿山平均开采回采率为87.33%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状

“十三五”期间,平武县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拆除设施设备、封闭井硐、地形地貌及植被恢复,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7.49公顷。

第二节 上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平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对平武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保护等方面起到了有效调控与指导性作用,促进了平武县矿产资源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平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专栏一  “十三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指标目标

2025

指标完成情况

2016-2020

指标属性

截至目前

全县探矿权设置数(个)

70

预期性

25

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重要矿产地()

2

-

提供大中型开发基地(处)

1

-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铁(矿石万吨)

10

-

锰(矿石万吨)

25

[304.7]

铅锌(金属 万吨)

1

[15.1]

金(金属 千克)

2

[16682]1

花岗岩(万立方米)

5

-

重要矿产开采总量

全县原矿总产量(万吨)

116

预期性

72.56

锰(矿石万吨)

25

-

铅锌(矿石万吨)

15

2.68

金(矿石万吨)

23

-

铁(矿石万吨)

12

-

花岗岩(万吨)

16

69.88

玻璃用石英岩(矿石万吨)

10

-

砖用页岩(矿石万吨)

15

-

年底采矿权设置数(个)

20

预期性

17

大中型矿山比例(%

24

预期性

11.76

矿产资源节约 与综合利用

矿山平均回采率(%

85

约束性

87.33%

绿色矿山数量()

1

预期性

-

注:[ ]为5年累计1、来自化探队2016年提交的《四川省平武县银厂金矿延伸补充详查报告》,截至201611月,银厂金矿探矿权范围内I号矿体查明资源量(331+332+333):矿石量296.5万吨,金金属量16682千克。为阶段性成果,所估算资源量未办理备案。

(一)地质找矿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十三五期间,平武县积极有序地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工作。自2016来,县域内的四川省平武县茶树岭铁锰矿勘探、四川省平武县杏子树锰矿详查、四川省平武县大茅坡铅锌矿延伸详查新增查明资源储量:锰矿矿石量304.7万吨、铅锌金属量15.1万吨;另有平武县银厂金矿延伸勘查I号矿体新增查明资源量:矿石量296.5万吨,金金属量16682千克,作为阶段性成果,所估算资源量未办理备案。进一步提高了平武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平武县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二)矿山结构布局趋向合理十三五期间,平武县通过有效调控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规范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履行行为,逐步压减矿山总数,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使矿山结构布局趋向合理。截至2020,全县有效矿山总数为17个,较2015年减少了34.62%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的11.54%提升至11.76%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初见成效上轮规划期内,平武县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通过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共完成了16个矿山、2个尾矿库涉及的矿业权、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45个问题整改并销号。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矿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化“放管服”改革,矿业权管理权限更加明晰、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矿业权协议出让管控更加严格,储量管理更加规范,矿产资源家底更加清楚。全县自然资源、安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有效打击了无证、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矿业权年度信息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矿业权人如实填报矿业权年度信息,信息公示率为100%

第三节 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

一、存在问题

(一)矿产勘查投入不足,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低平武县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重要矿产资源的赋存地与各类自然保护地多有重叠,严重影响矿业勘查开发,造成金、铅、锌、铁、锰重要矿产后备资源增量不足,资源保障形势严峻。

(二)矿产资源利用结构与保护水平仍待提高。现有矿山开采规模普遍较低,无明显集中分布态势,矿业集中度、规模化程度仍待提高;资源利用方式粗放,重采轻探,采易弃难、采富弃贫时有发生,产品深加工不够,资源优势未能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十四五””期间,需加快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矿产保护和开采管理,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高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断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促进资源集约化和高效利用模式形成。

二、面临形势

(一)砂石土矿产资源保供面临严峻形势与挑战。随着九绵高速”“广平高速等重要建设项目在平武县落地开展,区内砂石土逐渐显示出供应颓势,砂石骨料产品大部分需要外调,一度面临无地材可用的局面。““十四五””期间,平武县规划了“一心两环十放射”的县域交通路网、铁笼堡水库重大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砂石供应将面临严峻形势与挑战,亟需找寻一批可供开采的砂石类矿产地,以保障砂石资源供应。

(二)绿色矿业发展的紧迫性。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我县矿山企业集约节约资源、保护地质环境意识仍然不强,“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执行力度不够,恢复治理进度缓慢。截目前,我县暂无符合国家、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现有矿山企业需加快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资源开发方式、矿区环境、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的督导与升级,加快推动矿山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已经迫在眉睫。

(三)矿政管理改革需持续推进当前矿业经济下行,矿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不足,同时资源约束趋紧、生态问题突出、民生诉求增多,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深层次矛盾亟待解决。应严格落实部、省关于矿产资源领域改革举措,就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与“净矿”出让、落实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规范矿业权退出程序等方面,持续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形成符合平武县实际的矿政管理新机制。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及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机遇,以巩固和拓展平武县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宗旨,重点围绕“绿色平武”“优美平武”“畅通平武”“安全平武”“开放平武”五大工程,在发展绿色矿业、保证平武县生态文明建设前提下,加强金、、锰等金属矿产的勘查工作,提高我县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合理开发利用锰矿、等优势矿产,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合理布局建筑用砂石土开采区块,提高砂石矿山集约节约开发程度,保障平武县““十四五””期间基础建设需求;妥善处理资源保障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为实现平武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战略定位,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共享。

 (二)加强勘查,保障资源。从重点成矿区带的调查评价入手,以找大矿富矿为目标,加大战略性紧缺矿产、大宗优势矿产和本区急需矿产的勘查力度,持续推进找矿突破,提高平武县金、铅、锌、铁、锰重要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强化资源接替和储备以重大建设项目对砂石骨料的需求,加大找寻可供开采的矿产地,保障地材需求。

(三)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合理布局平武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资源保护,严格准入条件,优化勘查开发布局结构,推广先进的采选技术与设备,促进资源合理高效综合利用,强化资源利用监管力度,促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四)资源惠民,成果共享。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开放战略新布局,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扩大和深入推进矿业合作,提升矿业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县域内资源开发、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立足资源服务社会、改善民生,充分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推动矿产资源科学开发、共赢开发、和谐开发,实现政府、企业、群众共享资源开发效益和发展成果,实现“矿地和谐,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规划目标

一、2025年规划目标

围绕平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战略导向,结合平武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资源供需形式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规划总体目标。到2025年,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有所增长,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勘查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提升,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全面普及,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

专栏二  平武县矿产资源规划主要目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5

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

新增资源量

金属量

2*

预期性

铅锌

金属量 万吨

5*

矿石量 万吨

100*

地热

允许开采量

(立方米/日)

350*

建筑用砂石

500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年开采总量

矿石 万吨

10

预期性

铅锌

矿石 万吨

6

矿石 万吨

6

建筑用砂石

400

饰面用花岗岩1

万立方米

1

矿山数量

矿山总数2

22

约束性

砂石类矿山数量

3

砖瓦用建材矿山

1

大中型矿山比例

%

15

预期性

注:1.*5年累计;2.饰面用花岗岩1均为荒料量;3.矿山总数2包含砂石土类矿山数量。

(一)加大勘查力度增强资源保障程度。全面落实细化规划在平武重点勘查工作部署,围绕重点成矿带、重要矿集区和重点利用金属矿矿床外围,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力度力争扩大现有金、铅锌、锰等重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金矿新增资源量(金属量)2吨,铅锌矿新增资源量(金属量)5万吨,锰矿新增资源量(矿石量)100万吨;加强龙门山沿线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资源勘查力度,地热新增资源量(允许开采量)350立方米/;在县境内以石灰岩、辉绿岩等矿种为调查对象,加大砂石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力度,新增资源量5000万吨,使砂石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二)持续优化矿山开发利用结构重点开发利用金、铅、锌、锰等优势矿产,有效调控开采总量,在稳定和提高资源可供性的基础上,平稳增加重要矿产资源开采量;合理布置砂石骨料类开采区块,为保障本县重大工程建设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资源,合理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和采矿权总数,使建筑骨料年开采总量不超过400万吨,矿山数量控制在3个以内;制定适宜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保持中到大型矿山比例,进一步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2025年,全县有效矿山总数控制在22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15%以上

(三)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将绿色发展贯穿于矿山勘查开发全过程,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切实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在出让合同及公告明确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的要求;生产矿山严格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四)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力度逐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管理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制度,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完善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应制定并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从而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改善,矿山损毁土地得到有效复绿复垦。

(五)矿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明确矿业权信息公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矿政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细,资源家底更加清楚。净矿出让取得显著成效,出让收益征收、分配更趋合理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2035年展望目标

2035年,全县金属矿产的保障和有效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砂石土类矿产资源量明显增加,饰面用花岗岩、资源矿产经济效益逐成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绿色矿业格局全面形成。


第三章  优化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根据平武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勘查开发现状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结合矿产资源产出与分布禀赋特征以及与其他自然资源组合特点,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方向和地域分工要求,发挥矿产资源配置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在县域内重要矿产的成矿有利地段,加大重点勘查区投入力度,以期发现新的矿产地,实现增储上产;加强地热、矿泉水等清洁资源的勘查开发;落实省、市级规划部署,在保护生态环境及环境承载力允许范围的前提下,依托锰业集团、吉鑫矿业中金矿业、天新硅业等矿产企业,适度勘查开发锰矿、铅锌矿、金矿、花岗岩、石英岩、建筑石料等矿产资源,延伸矿产产业链条,逐步形成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矿产产业和砂石产业,为平武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第二节 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一、落实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按照省级市级规划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四川盆地绵阳-成都-南充”国家重点规划矿区在平武县境内的部署,确保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和稳定供给。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协调做好县域内国家重点规划矿区油气与非油气开发矛盾,加强国家规划矿区内非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鼓励资源开发企业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强化与油气矿业权人、油气资源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协调矿业权人办理用地用林手续和做好特殊勘查施工(如地震)准备工作

专栏三  落实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建设

(一) 国家重点规划矿区(1个)

1. 四川盆地绵阳-成都-南充(平武部分)。平武县境内面积为880.46平方公里,矿种天然气

、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

根据省级市级规划,结合平武县不同矿产的禀赋特点、探明储量、保有储量和储采比等,以及不同矿种的矿产勘查开发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确定我县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发的矿种。

(一)重点勘查矿种:地热、锰、铅锌、岩金、饰面用花岗岩、石灰岩等矿种。财政资金向重点勘查矿种倾斜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力争实现找矿突破。

(二)限制勘查矿种:限制勘查硫铁矿等产能过剩矿产。限制勘查矿种应严格控制探矿权投放,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论证资源供需形势和资源环境承载力。

(三)重点开采矿种:地热、锰、铅锌、岩金饰面用花岗岩、石灰岩、辉绿岩等矿产。重点开采矿种在符合准入条件下,优先设置采矿权,适度扩大开发规模,提高资源供应能力和水平。

(四)限制开采矿种:限制开采菱铁矿、难选冶赤铁矿、硫铁矿等矿产。限制开采矿种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在产能未优化、环保问题未解决、选冶技术未过关前实行限采保护,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

(五)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砂金、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矿等矿产。禁止开采矿种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点工作布局

根据平武县矿产资源分布和勘查开发实际,细化落实市级规划划定的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边界范围,确保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落地,并明确相关管理要求。细化落实4重点勘查区平武县水晶-大桥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平武县高村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平武县豆叩-锁江金铜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平武县平溪—箭竹垭锰矿重点勘查区。落实重点开采区1,为平武县水观—石坎锰矿重点开采区。

专栏四  平武县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

(一)落实市级划定重点勘查区(4个)

1.平武县水晶-大桥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面积526.4平方公里,位于水晶—大桥一带,主要勘查矿种为金矿;松树坪金矿详查、松叶塘金矿普查、水晶乡金多金属矿勘探、大桥乡金多金属矿勘探、麻地窝金多金属矿勘探等勘查区块聚集于此区域内。

2.平武县高村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面积332.7平方公里,位于高村—坝子一带,主要勘查矿种为金矿;小营坝金多金属矿详查、邱家沟金矿详查、鸡子坪金矿详查、轿子顶金多金属矿详查、南坝子金多金属矿普查、凤鹤金矿普查等勘查区块聚集于此区域内。

3. 平武县豆叩-锁江金铜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面积327.1平方公里,位于豆叩—锁江一带,主要勘查矿种为金矿;里嘉坝金矿普查、竹筒桥铅锌矿普查等勘查区块聚集于此区域内。

4.平武县平溪—箭竹垭锰矿重点勘查区:面积74.3平方公里,位于水观—石坎一带,主要勘查矿种为锰矿;茶树岭铁锰矿勘探、石坎水观锰矿详查、杏子树锰矿详查等勘查区块聚集于此区域内。

(二)落实市级划定重点开采区(1个)

1. 平武县水观—石坎锰矿重点开采区:面积74.3平方公里,位于水观-石坎一带,主要开采矿种为锰矿。对区域内锰矿企业提出加快锰产业转型和加强锰污染治理,提升采选技术水平,着力发展锰矿深加工以及锰渣综合利用产业,完善锰矿开采-电解金属锰-锰金属制品-锰渣建材砖综合利用”的完整锰矿产业链。

重点勘查区内积极引导和支持地质找矿工作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鼓励现有探矿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实现找矿突破;鼓励老矿区向周边进行探边摸底,增加后备资源储量。重点开采区引导资金、政策等各类要素集聚,优先矿业权投放,强化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

合理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是对区域内矿业权区划设置的具体安排。根据平武县资源禀赋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合理配置资源和指导矿业权出让提供参考依据。

、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划定与落实

县级规划着重划定和落实以下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一)落实市级规划在本行政区划定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落实市级划定勘查规划区块2个。包括:四川省平武县药丛山地热普查、四川省平武县虎牙地热普查;

落实市级划定开采规划区块3个。包括:平武县双河坝饰面用花岗岩、平武县轿子顶饰面用花岗岩、平武县椒子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划定本级审批发证矿种的勘查开采区块

本级划定开采规划区块1个:平武县磨房沟建筑用辉绿岩矿。

专栏五  平武县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一)落实市级规划在本行政区划定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1.勘查规划区块

落实市级划定勘查规划区块2个。包括

四川省平武县药丛山地热普查:面积73.80平方公里,位于平武县药丛山一带,主要勘查矿种为地下热水;

四川省平武县虎牙地热普查:面积7.00平方公里,位于平武县虎牙藏族乡一带,主要勘查矿种为地下热水。

2.开采规划区块

落实市级划定开采规划区块3个。包括:

平武县双河坝饰面用花岗岩:面积4.80平方公里,位于龙安镇双河坝一带,主要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预计潜在荒料量为411.18万方;

平武县轿子顶饰面用花岗岩:面积5.21平方公里,位于江油关镇轿子顶一带,主要开采矿种为饰面花岗岩,预计潜在荒料量为1360.25万方;

平武县椒子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面积0.46平方公里,位于响岩镇椒子沟一带,主要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预计潜在资源量约为4700万吨。

(二)划定本级审批发证矿种勘查开采区块

本级划定开采规划区块1个。包括:

平武县磨房沟建筑用辉绿岩矿:面积0.53平方公里,位于江油关镇磨房沟一带,主要开采矿种建筑用辉绿岩矿,预计潜在资源量为1447.95万吨。

 

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及管理

(一)严格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要求

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要有利于矿区的整体勘查评价和整体开发,重点考虑勘查程度和成矿区带,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地形、构造、矿床形态、矿体连续性、矿体埋深、资源储量、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生态修复等因素,原则上不能将同一个矿体、矿体群拆分成多个勘查开采区块单元。

除地热、矿泉水及非金属建材类矿产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条件限制外,勘查规划区块面积原则上不得小于一个基本单位区块,并应提出规划准入条件建议,包括勘查矿种、勘查程度、出让方式、出让时序、绿色勘查要求、进一步勘查开发或退出条件等。新设置地热和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的,应结合地质情况,确保不影响周边或相邻一定区域范围内已设置地热、矿泉水及地下取水点。

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应充分考虑矿山开采安全、主要井巷工程设置位置和露天开采境界。对露天非金属矿产开采规划区块间应保持300米以上安全距离,露天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应充分论证影响开采安全的自然条件,尽量做到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禁止高陡边坡开采。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和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为避免与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敏感区域重叠,划定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充分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区块在空间上落地。禁止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除地热、矿泉水之外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非战略性矿产,申请新设矿业权,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在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的,可申请新设矿业权。涪江两岸3公里范围内,除国家和省级重点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项目以及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外,原则上不新设露天开采规划区块。为确保生态景观不受影响,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设露天开采规划区块

(二)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管理

建材非金属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开采矿种不变,仅涉及亚矿种变更的,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视为符合规划。高风险矿种普查勘查规划区块出让视为符合规划,经充分论证后可直接出建材类低风险矿种可先设置开采规划区块,但出让采矿权前需达到相应的勘查阶段。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根据探明资源情况、地质构造特征等划定,拟设采矿权范围未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的,视同符合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要求。开采规划区块涉及已设矿业权范围的,划定前应征求相关矿业权人的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设立、整合矿业权,应以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为依据,且符合规划准入条件。

第四节 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一)加强勘查开发活动监管。根据矿产勘查开发合理布局、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加强勘查开发活动监管。督促探矿权人严格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及合同履行勘查义务,依法查处圈而不探、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等行为。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加强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矿产开发活动卫星遥感监测覆盖面及效率,提升监督执法精准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等违法行为。

(二)全面推进“净矿”出让工作。严格执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9号),全面推进县境内砂石土等采矿权“招拍挂”及“净矿”出让做好采矿权出让前的踏勘、论证、审核与备案工作。“净矿”出让前做好出让采矿权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使得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不受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等权益制约,实现“拿矿即办证”,顺利开展生产建设。

(三)完善矿业权退出机制。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合同制度,采矿权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应明确要求采矿权人按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设矿山,并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做出具体约定,明确违约责任;加强对各类未建、长期停产和到期未申请延续、关停未注销矿业权的延续、清理、销号工作。已有矿业权与生态敏感区重叠的要主动退出或避让,矿业权到期及时办理延续手续,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延续,应说明原因。因资料不齐,无法延续的,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相关资料再申请办理延续。

(四)持续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全面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新标准,通过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进一步清理和重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夯实储量管理基础。简化归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登记流程,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制度。

(五)引导和规范商业性勘查工作进一步开放矿产勘查市场,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地质勘查工作。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引导作用,提高公益性地质资料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降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风险。鼓励社会资本自主组建勘查单位,开展矿产勘查,积极推进资本和技术有机结合,形成多渠道矿产勘查投入新机制。

第四章 绿色矿业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结构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矿山数量调控

我县通过对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投放数量进行有效调控,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重要矿产:合理开发利用锰、铅、锌、金等重要金属矿产,加强老矿山深部和外围资源勘查,增加矿山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稳定重要矿产矿石供应量。到2025年,金矿年产矿石量达到10万吨,锰矿年产矿石量达到6万吨,铅锌矿年产矿石量达到6万吨;允许锰、铅、锌、金等采矿权设置数量小幅增加。

非金属矿产:我县现有效非金属矿山共有7个,其中花岗岩5个、石英岩1个、砖瓦用页岩1个。花岗岩是我县优势矿产,但优质的花岗岩大多分布于大熊猫公园内,为保障我县饰面石材企业资源供应,规划期内对花岗岩矿产实行统一勘查、择优开发,改进矿山开采及加工工艺,提高荒料率和废石、尾渣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饰面用花岗岩荒料产能达到1万立方米

2025年,总体控制平武县矿山数量(包含建筑骨料)在22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以上。

二、矿业技术结构和矿产品结构调整

矿山技术结构调整。以铅锌矿、金矿、锰矿等生产矿山为重点,鼓励矿山企业在充分利用矿产资源的前提下进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传统工艺和设备,提高矿山企业的技术含量,淘汰浪费矿产资源、污染环境的技术、工艺及设备。

矿产品结构调整。锰矿作为平武县优势矿种,要加快锰矿产业园建设,鼓励利用丰富的锰矿资源生产高纯硫酸锰、碳酸锰、四氧化三锰及电解金属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锰矿石-电解金属锰-四氧化三锰-锰锌软磁铁氧体-跟中电器元件”“锰矿石-电解二氧化锰-无汞碱锰电池-动力电池”“锰矿石-电解金属锰-200系列不锈钢-不锈钢制品”的产业链发展思路,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同时,鼓励企业积极研究利用处置锰渣,主动与水泥行业、制砖厂对接,减少锰渣库存,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第二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公布的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以铅锌矿、金矿、锰矿、饰面石材等生产矿山为重点,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应用、推广、开发先进适用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

(二)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展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的选矿、综合利用与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展低品位碳酸锰的开发利用研究,合理开发利用铁、锰、铅、锌等矿产的贫矿难选冶矿、共伴生矿。

(三)鼓励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通过科技攻关和应用技术研究,推进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大力推进金、铅、锌、锰等尾矿伴生有用组分高效分离提取和高附加值利用;鼓励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生产建材、进行井下充填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推动金属矿山矿井水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循环利用,矿业用水复用率提高到100%。

(四)加强采选回收率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新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化对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督检查,矿山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应达到经批准的矿山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引导和约束矿山企业切实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

(五)激励约束管理。对于资源高效利用的矿山企业,依法优先配置矿产资源,优先保障矿业用地;对实际“三率”不达标和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给与相应处罚措施,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三节 绿色矿业发展

(一)全面推行绿色勘查开发。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勘查立项、设计、施工全过程;加强对勘查实施方案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选用生态友好型的勘查方法和手段,避免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破坏,强化勘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监督。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出让公告和相关设计方案,矿业权审批时作为审查重点。

(二)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将省、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指标落到实处,结合平武县实际,自行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但不得低于上级规划划定的最低标准。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年度检查制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不达标者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严格绿色矿山准入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抓好矿产资源保护,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生产矿山进一步加强监督,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改进开发利用方式,实现绿色转型。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标准。

)完善绿色矿山政策支持。大力贯彻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行动,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

)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督管理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对各项目的实施,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在监督考核方面要建立健全指标系统监测体系、综合评价体系和动态考核体系,建立全过程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第四节 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一)严格矿山生态保护准入条件。结合平武县实际情况,加强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严格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禁止一切矿业活动。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和生态恢复措施。遵循矿山建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时”制度,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必须与矿山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责任依据“谁破坏,谁污染,谁治理”的主导原则,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目标任务,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任务及指标到具体矿山。新建和生产矿山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由矿业权人负责完成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历史遗留矿山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竞争出让复垦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权等方式鼓励多元化投资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三)完善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并对基金设立、计提、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检查力度,按照《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要求,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应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其登记权限范围内在建与生产矿山的10%

(四)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强对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补充核查工作,摸清主要矿山环境问题,明确治理任务,加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重点解决平武县涪江沿线、大熊猫公园等重点生态修复区块内的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十四五”期间确定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平武县古城砂金矿及避让退出大熊猫公园政策性关闭的平武县高村乡小河子花岗石矿、平武县木座乡南一里花岗石矿、四川省平武县胡家沟金矿等4座矿山纳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到2025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约61.8835公顷。

专栏六  ““十四五””平武县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序号

修复工程

名称

损毁面积(公顷)

矿山主要地质环境问题

修复工程措施

修复面积(公顷)

完成修复时间

1

平武县木座乡南一里花岗石矿修复工程

14.6536

土地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地灾防治,拆除工程,地貌恢复,植被恢复

12.25

2021-2025

2

平武县高村乡小河子花岗石矿修复工程

20.41

土地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地灾防治,拆除工程,地貌恢复,植被恢复

20.4009

2021-2025

3

平武县胡家沟金矿修复工程

16.4847

土地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及探矿弃渣压占土地,地质灾害隐患,水土环境影响

地灾防治,地貌恢复,植被恢复

16.48

2021-2025

4

平武县古城砂金矿修复工程

12.7526

土地压占,地形地貌破坏,影响涪江行洪安全

地灾防治,拆除工程,地貌恢复,植被恢复

12.7526

2021-2025

(五)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年报编制和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矿山生态修复年度计划制,依据矿山生态修复年报及时反映矿山当前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等;并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专项管理。为矿山生态修复高效管理,及时督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提供依据。

(六)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平武县是典型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是绵阳市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县区之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矿山建设前,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对地热类矿山勘查开采时应加强地下水水位及地表变形监测,防止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矿山在开发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的应由矿业权人履行治理责任,不得使用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七)落实矿山生态修复监测监督管理落实以国家区域监测、矿山自主监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管理体系,2025 年全面实现四级监测管理。重点开展县境内生态脆弱区大中型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测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测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矿山生态环境现状

第五章  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砂石土资源禀赋特点,加大砂石土资源勘查工作,提高资源量,合理调控砂石土资源开采总量,优化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尤其应优化、引进、宣传制砖厂新的产品生产工艺,综合利用我县千枚岩资源;进一步规范砂石、页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行为,为平武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节 合理调控开采总量和布局结构

一、总量调控

严格落实省级、市级规划对砂石类矿山设置要求,原则上只设置普通建筑用砂石矿集中开采区,从严控制砂石区块设置数量。2025年底,全县机制砂石采矿权投放总数控制在3个,砖瓦用建材矿山总数控制在1个。

专栏  平武县砂石类矿山开采总量指标

2025年底矿山数量(个)

属性

机制砂石

砖瓦用建材

3

1

约束性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充分衔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依据““十四五””期间我县交通、水利、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综合考虑县域内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矿山安全生产距离、开发利用条件等因素,我县拟在响岩镇、江油关镇设置建筑用砂石开采规划区块2处。

落实市级划定开采规划区块1处:平武县椒子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本级划定开采规划区块1:平武县磨房沟建筑用辉绿岩矿。

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一)严格落实砂石土类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依据平武县国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一心两环十放射”的县域交通路网建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对砂石的需求,结合资源分布和供需条件相匹配原则,我县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砂石矿山数量和年开采总量控制制度,并逐级分解发改、交通、水利等各部门重点项目资源需求。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的,由县政府论证提出意见。

(二)明确采矿权最低开采规模。新建建筑用砂石开采规划区块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项目的,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与项目工期衔接,项目到期后及时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并按程序注销采矿权。到2025年,我县要充分挖掘砖瓦用页岩矿现有产能,在不新增矿山个数的前提下,允许适当新建砖瓦用页岩矿山,年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三)加强安全生产准入。新建矿山与已设矿业权或规划区块、周边基础设施之间留足安全距离。砂石土类开采规划区块在确定开采范围(含标高)时,应充分考虑修路上顶、超前剥离的要求,满足分台阶开采和安全开采需要;原则上应对整座山体按等高线进行夷平式开采;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实现夷平式开采的,应最大程度地减少终了边坡的面积,不得在一个山体上形成三面(含)以上终了边坡。矿山企业在矿山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严格实行绿色矿业发展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以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开展采矿活动。砂石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要衔接土地利用方向,考虑矿地综合利用要求,依法利用采矿形成的平整土地增加建设用地,用于城乡规划建设;通过复垦复绿、植树造林,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五)积极推行“净矿”出让。砂石土类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应全面推行“净矿”出让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用地、用林、用草、搬迁安置、资产评估补偿等事项的衔接,确保区块出让后矿业权竞得人正常建设开发。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一、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体系,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如年开采总量、采矿权总数、生态修复面积、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等纳入考核范围,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县政府承担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并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把矿区生态修复等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二、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实施评估和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实施评估能力建设,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通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期评估等形式,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包括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规划的成效及存在问题等,提出促进规划实施的调整建议,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并严格规划调整频率,原则上规划发布后一年内不允许调整,后期确需调整的,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且确保调整内容科学、合理和可行,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三、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细化,确保各项调控指标落实到位,对规划执行不力乃至违反规划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体系,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和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和分析、辅助决策和监控功能,实现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实时监测,加强规划数据库与其他矿政管理数据库的数据联通,实现数据信息同步,形成“一张图”管理,以规划管理信息化促进规划管理科学化,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附表1  平武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拐点坐标

主要矿种

已设探矿权数量

拟设探矿权数量

备注

1

KZ51072700001

平武县水晶-大桥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平武县

526.4

略(下同)

金矿

5

0

落实市规

2

KZ51072700002

平武县高村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平武县

332.7

 

金矿

6

0

落实市规

3

KZ51072700003

平武县豆叩-锁江金铜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平武县

327.1

 

金矿,铜矿

3

0

落实市规

4

KZ51072700004

平武县平溪箭竹垭锰矿重点勘查区

平武县

74.3

 

锰矿

3

0

落实市规

备注:1.拐点坐标及空间范围以规划数据库为准;

2.重点勘查区内设置矿业权时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附表2  平武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序号

编号

区块名称

勘查主要矿种

面积(km2)

拐点坐标

现有勘查程度

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

投放时序

备注

1

KQ51072700001

四川省平武县药丛山地热普查

地下热水

73.80

略(下同)

调查评价

普查

2021-2025

1.满足绿色勘查要求;

2.出让探矿权时应告知周边地热.矿泉水矿业权人;

3.出让探矿权前应再次充分论证对周边地热、矿泉水矿业权、规划区块是否影响;

4.出让探矿权前应注销与其重叠的1宗探矿权。

2

KQ51072700002

四川省平武县虎牙地热普查

地下热水

7.00

 

调查评价

普查

2021-2025

1.满足绿色勘查要求;

2.出让探矿权时应告知周边地热.矿泉水矿业权人;

3.出让探矿权前应再次充分论证对周边地热、矿泉水矿业权、规划区块是否影响。

备注:拐点坐标及空间范围以规划数据库为准。


附表3  平武县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拐点坐标

主要

矿种

资源量单位

资源量

已设采矿权数量

拟设采矿权数量

备注

1

CZ51072700001

平武水观-石坎锰矿重点开采区

平武县

74.3

略(下同)

锰矿

矿石量 千吨

4250

3

2

落实市规

备注:1.拐点坐标及空间范围以规划数据库为准;

2.重点开采区内设置矿业权时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附表4  平武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序号

编号

区块名称

开采主矿种

涉及开采总量控制矿种

面积(km2)

拐点坐标

资源量单位

资源量

投放时序

备注

1

CQ51072700001

平武县双河坝饰面用花岗岩

饰面用花岗岩

4.80

略(下同)

荒料量

千立方米

4111.8

2021-2025

落实市级规划;

1.出让应满足最低开采规模、服务年限以及“三率”要求;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满足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

2

CQ51072700002

平武县轿子顶饰面用花岗岩

饰面用花岗岩

5.21

 

荒料量

千立方米

13602.5

2021-2025

落实市级规划;

1.出让应满足最低开采规模、服务年限以及“三率”要求;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满足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

3

CQ51072700003

平武县椒子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46

 

矿石量

千吨

47627.7

2021-2025

落实市级规划;

1.出让应满足最低开采规模、服务年限以及“三率”要求;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满足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

4

CQ51072700004

平武县磨房沟建筑用辉绿岩矿

建筑用辉绿岩

0.53

 

矿石量

千吨

14479.5

2021-2025

1.出让应满足最低开采规模、服务年限以及“三率”要求;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满足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

备注:拐点坐标及空间范围以规划数据库为准。


附表5  平武县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拐点坐标

开采

矿种

资源量单位

资源量

已设采矿权数量

已设采矿权涉及开采规划(万吨)

拟设采矿权数量

拟设采矿权涉及开采规划(万吨/年)

备注

此表内容为空

备注:1.拐点坐标及空间范围以规划数据库为准;

2.砂石集中区内设置矿业权时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附表6  平武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序号

矿产名称

资源量规模1

最低开采规模

 

单位

最低资源量规模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1

地热(热水/热气)

(热)能(兆瓦)

1/1

万立方米

20/10

10/5

1/0.5

 

2

矿石 万吨

30

矿石 万吨/

10

6

3

 

3

铅、锌

金属 万吨

3

矿石 万吨/

100

30

10

 

4

岩金(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金属 

2.5/7.5

矿石 万吨/

15/15

6/9

3/-

 

5

冶金用石英岩

矿石 万吨

200

矿石 万吨/

20

10

/

 

6

灰岩(水泥用/其他)

矿石 亿吨

0.8/0.35

矿石 万吨/

100/100

50/50

-/-

 

7

饰面用石材(大理岩、花岗岩、灰岩/其它)

矿石 万立方米

200/10

矿石 万立方米/

10/10

5/3

-/1

见注释2

8

建筑用砂石

矿石 万吨

/

万吨/

/

/

/

见注释3

9

粘土、页岩、砂岩、砂(砖瓦用/水泥用)

矿石 万吨

200/200

万吨/

30/30

20/20

/

 

注:1.本表中最低资源量规模为规划期内矿山最低资源量准入条件,其资源量规模分类(大型、中型、小型)根据“国土资发〔2000133 ”规模划分标准确定;2.饰面用石材:饰面用大理岩、花岗岩、灰岩矿山主要用作砌筑用条石、雕刻、制板材等;3.建筑用砂石:建筑用砂石主要用作机制砂、建筑骨料、铺筑路基等原料。新设开采规划区块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 100万吨/年,服务年限不低于 10 年;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的,生产规模不低于 20 万吨/年,服务年限与项目建设期限衔接;4.未列入上表的其他矿种最低资源量规模和设计开采规模必须达到小型及以上标准。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