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武县“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022-08-30 15:07文章来源: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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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22〕15号 

平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武县“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平武县“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经平武县第2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8日

目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发展基础 2

第一节 发展基础 2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5

第二章 发展环境 7

第一节 发展面临的机遇 7

第二节 发展面临的挑战 8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0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0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0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1

第四章 高质量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14

第一节 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 14

第二节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5

第三节 特色多样发展高中教育 15

第四节 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6

第五节 持续优化成职教育体系 17

第六节 推进办学条件整体改善 17

第五章 高标准推进健康平武建设 20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0

第二节 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水平 21

第三节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2

第四节 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发展 22

第五节 进一步推进健康服务业 23

第六节 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 23

第六章 高水平推进就业创业服务 28

第一节 完善就业推进政策体系 28

第二节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28

第三节 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29

第四节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29

第五节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30

第七章 多支柱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34

第一节 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34

第二节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35

第三节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体系 35

第四节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36

第五节 丰富老年群体精神生活 36

第八章 多形式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38

第一节 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38

第二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38

第三节 完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 39

第四节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40

第五节 深化专项社会事务改革 40

第九章 多渠道提升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44

第一节 完善文化服务体系 44

第二节 提升广播影视服务 45

第三节 加强新闻出版服务 45

第四节 加快体育事业发展 45

第十章 多层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8

第一节 推进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构建 48

第二节 推进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 48

第三节 推进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 49

第四节 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 49

第十一章 多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53

第一节 加快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53

第二节 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 53

第三节 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 53

第四节 推进中心镇项目建设 54

第十二章 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56

第一节 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56

第二节 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57

第三节 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 57

第四节 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58

第十三章 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62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 62

第二节 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 63

第三节 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能力 63

第十四章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障服务 66

第一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66

第二节 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66

第三节 打造绿色发展体系 67

第十五章 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70

第一节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70

第二节 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70

第三节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1

第四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72

第十六章 实施保障 76

第一节 完善政策体系 76

第二节 创新供给方式 77

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 77

第四节 建立监督机制 78

附表一: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79

表14 平武县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汇总表(2021-2025年) 79

附表二:项目投资和实施计划表 87

表15 平武县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87

表16 平武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90

表17 平武县社会福利和救助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93

表18 平武县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95

表19 平武县公共旅游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97

表20 平武县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100

表21 平武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101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平武县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重大突破的攻坚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化期,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谱写好中国梦的平武篇章,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国家和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发展思路、《绵阳市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平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旨在进一步健全制度安排,构建服务清单,优化资源配置,明确主要任务和政策重点,是“十四五”时期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全县各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平武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民生工作,围绕“幸福平武”,不断加大政府投入,持续推进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建设,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服务机构运营日益健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基本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县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工作,教育服务普惠化能力不断增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3.6%以上,义务教育入学率93.6%,巩固率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5%,农村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40%,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分别达60%、40%。积极推进乡村中小学资源整合,推动中小学合并,集约化利用教育资源,我县乡村教育资源集约化整合工作被上级列为先进性标杆。

基本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8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0‰,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00/10万以内。我县纳入到四川省“医共体”建设的试点县之一,结合试点建设,整合现有医疗资源,组建乡(镇)域建制型医共体,医疗保障服务水平逐步提升。积极推动招商引资,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推动强化鼠疫、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推进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卫生应急能力切实提升。推出“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推进健康扶贫取得决定性成就。

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时期我县全面推进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002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37115人,城镇从业人员人数达到1735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1%。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举办各类招聘会27场,提供就业岗位5万多个,培训劳动者868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水平鉴定7624人次。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推进就业援助工作,制定完善的就业援助政策体系,安排失业人群再就业781人,就业困难人群就业434人,高校毕业生就业712人,被征地农民就业人51,部队退役人员就业4人。组织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型招聘会8次,开办协作培训20次,培训3333人,通过培训创业成功25人,引领带动贫困户就业307人。积极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92万元,扶持创业210人,带动就业630人。

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日益完善,积极落实社会福利工作,有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不断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开展扶贫、助残、助医、助学等慈善活动。强化社会服务管理,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继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生态殡葬和绿色殡葬。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加大对残疾人的帮助、救助力度。

公共文体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县不断促进公共文体服务效能的提升,积极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于文化遗址、重点文物的保护,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报恩寺创建4A级景区。逐步构建服务于生态旅游,立足本地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体系,逐渐成为促进平武县旅游产业升级的一个标杆。

持续推进残疾人帮扶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2万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24万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71%;向2588户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金和物质129.5万元;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1.74%,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98.51%;教育入学取得新进展,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77%;58名贫困残疾大学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新生获得入学资助,累计发放助学金19万元。就业创业开拓新渠道,累计投入104.8万元资金,帮扶1158名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投入29.7万元资金扶持57名残疾人自主创业。为2862名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肢体残疾人薛虎、视力残疾人陈习华荣获全市残疾人自强创业达人。

公交优先工程进一步实施。“十三五”期间,我县积极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初步建立“城区、县镇、镇村”三级客运交通网络体系。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以及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实现90%的覆盖率,主城区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4%,公共交通车辆拥有率达到3.5标台/万人。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8%以上,位居绵阳市前列。境内国家级大熊猫公园试点项目,列入到国家级大熊猫公园岷山片区,进一步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全县的各项生态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不断开发生态康养产业,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县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成为全国标杆。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平武县较好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

资金的不足。平武县地方财力有限,对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不足,制约了基本公共服务效能的提升。平武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水平,明显低于绵阳市其他县(市、区)。

信息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县内基本教育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水平,信息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有待于进一步建设成熟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尚未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操作办法还未形成,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

第二章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平武县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发展面临的机遇

国家、省、市更加关注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等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非基本公共服务强弱项、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工作。省、市发展改革委也在积极编制《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明确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为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保障。政策支持为平武县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持和根本保障。十九大后,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既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和均等享受,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新型城镇化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供客观条件。新型城镇化将逐渐打破原有经济、社会格局,促进各类要素的空间重构,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优化布局提供机遇。一方面,城镇化会促使人口向城镇集中,有利于采用集约的方式为更多人口提供更好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城镇的发展,有利于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实力,提高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此外,统一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的推进,相关公共财政和供给渠道的建立,也将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第二节 发展面临的挑战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挑战。“十四五”时期,四川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平武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动力加快转变,公共服务在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上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对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高质量发展财政增收难度加大,民生投入保障面临较大压力。

人口结构的新变化。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老龄人口不断增长,相对于较为发达开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的地区而言,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需求多元化和保障多重化更加突出,需要基本公共服务与人口年龄结构、群体结构、空间结构等相匹配,优化服务的供给结构、资源布局与覆盖人群。

服务方式的新变革。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需要各级政府加快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信息化程度和网络化水平,提高公共服务绩效。对地处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挑战。

消费新需求。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加快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给公共服务供给总量的提升和覆盖面的扩大提出了新要求。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多元化和多层次趋势更加凸显,公共服务需求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和质量水平有了新要求。

发展方式的变化。落实省市发展思路,立足涪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推动平武实施绿色崛起战略。现有环境公共服务水平已逐渐难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需要加大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区域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加速环境质量的改善,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聚集,通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改变原有的发展方式,推进县域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需求入手,健全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保基本、兜底线。立足县情,把“守住底线”摆在民生工作的优先位置,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严格落实到位。

补短板、促均衡。统筹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重点向经济落后乡(镇)、城市新区、薄弱环节和特定人群倾斜,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推进优化整合和均衡配置。

建机制、促长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抓共建、促共享。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初步形成“政府主责、多方合作”的共建共享新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以“劳有多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为目标,全面推进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到2025年,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均等化总体实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表1  平武县“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指标

2020

2025

责任单位

基本公共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93.6

95

教体局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10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7.1

98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

9

主要劳动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

9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

60%

70%

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例

93%

94%

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

60%

75%

基本医疗卫生与人口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

80

卫生健康局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张)

2.50

4.2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1.30

2.20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0

≤6

婴儿死亡率(

2.00

≤4

传染病总发病率

——

≤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5

≤3.5

每万人精神科床位(张)

2

3

每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人)

1.3

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率(%

85

保持稳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率(%

70

保持稳定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

城镇登记失业率(%)

4.45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人数(万人次)

0.1983

0.2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

3.4533

3.5

推荐困难人群就业人数

82

85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8

99

社保卡覆盖率

97

99

基本社会救助与福利

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是/否)

民政局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

5

8

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城市90%

城市100%

农村90%

农村100%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30

40

养老床位总数达每千名老年人

1.5

3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 %

50

60

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 %

80

100

持证上岗率达 %

70

90

医养融合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数比例不低于 %

50

60

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 %

60

70

全县登记注册社区志愿服务者占总人口比重达 %

0.05

0.08

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

3

基本住房

改造老旧小区 万平方米

0.15

5.2

住建局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

100

100

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100

100

农村危房改造数(户)

14

0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0.1

0.16

文广旅局、教体局

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平方米)

1.0

2.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0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主管残疾人工作的单位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人次/年)

250

300

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例)

[1000]

[1300]

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服药享受率(%

100

100

残疾人就业服务(年新增人数,人)

[500]

[600]

基本公共交通服务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4

26

交通运输局

中心城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

3.5

12

(标台/万人)

镇村公交开通率(%

90

100

行政村通达率

85

100

基本环境

设立耕地质量监测点个

20

30

农业农村局

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以上的比例(%

98.6

控制在98.6

平武生态环境局

PM2.5浓度(ug/m3

22

控制在22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好于II类水质的比例(%

100

100

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65

68

住建局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县城100

县城100

建制镇90

100

基本公共安全

已建消火栓完好率 %

95

100

市场监管局应急局

食品检测覆盖率(批次/千人)

3

4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10

说明:[  ]内的为5年累计数。

第四章 高质量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以项目为引领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突破一批人民群众关切、制约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网络舆情,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发展,公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一节 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

坚持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为辅,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努力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例达94%以上。

多样化办园体制建设。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大力推动重点乡(镇)学前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快公办园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园,采取改造闲置校舍、利用村委会活动室和民俗活动场所、改造租借民房等方式,统筹解决“一村一幼”园舍问题。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努力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建构学前教育的师资培训体系。加强平武县学前教师培养。积极探索幼儿园教师校、园融合培养模式。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支持师范院校与政府、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养培训基地。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第二节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进行资源配置,落实就近入学,优化办学规模。到2025年,26%的学校达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要求。力争2030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学校规划布局,继续整合部分小微学校;新增九年一贯制学校;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推动义务教育“六个一体”发展。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教育资源持续优化配置,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开辟出独具山区特色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局面。

加快城乡义务教育融合。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深度融合与创新,采用多元投入格局,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依托国家和地方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县级资源库,为各学校之间共享资源、以强带弱、整体提升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搭建平台。

第三节 特色多样发展高中教育

提高高中教育办学质量。建立本地人才奖励和保护制度,开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保障人才引进来。实施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衔接互动的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

推动高中教育创新改革。深入开展教育评价体系改革调查研究,分类推出评价改革相关举措,形成相对完整的教育评价改革制度框架。深化管理方式改革,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完善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高中教育民族特色。通过丰富民族教育的办学特色,构建民族特色的育人环境。以地方民族传统文化为载体,积极开发地方、校本课程,创新民族教育的课程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学生文化艺术展演活动。推进育人管理模式的探索,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强化特色建设。

第四节 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制定并实施个别教学计划。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教育服务。

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办交流活动制度,全面促进融合教育,使更多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回归普通学校就读。

专项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结合现有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建筑面积和康复设备现状情况,启动特殊教育专项提升工程,持续推动现代化特教学校和资源教室建设。

加强教育督导力度。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定期督导机制,构建政府部门主导、多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对特殊教育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办学条件、队伍建设、质量与管理、特色发展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对特殊教育提升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第五节 持续优化成职教育体系

稳步发展专业而具有温度的职业教育。合理保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生源比例,为职业教育发展留足空间。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充分发挥职教统筹协调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专业建设与企业需求动态调整机制和校企融合机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不断引进职业教育优秀教师,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发展全民学习的成人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成人教育学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增强成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强化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整合各类资源,推进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设。

第六节 推进办学条件整体改善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开展数字校园规范升级,加大“智慧校园”建设。持续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推动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推进教育线上线下教育资源与互联网资源相融合。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

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薪酬调整制度。加强“本土化”教师培养,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训提升,不断提升教师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不断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评和监督机制。

不断扩大城区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城区中小学办学规模。不断推进城区幼儿园建设,支持公办幼儿园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城区幼儿园综合保障能力。

表2 平武县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清单(2021-2025年)

领域

指标

2020

2025

责任单位

基本公共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93.6

95

教体局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10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7.1

98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

9

主要劳动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

9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

60%

70%

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例

93%

94%

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

60%

75%

基本医疗卫生与人口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

80

卫生健康局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张)

2.50

4.2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1.30

2.20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0

≤6

婴儿死亡率(

2.00

≤4

传染病总发病率

——

≤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5

≤3.5

每万人精神科床位(张)

2

3

每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人)

1.3

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率(%

85

保持稳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率(%

70

保持稳定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

城镇登记失业率(%)

4.45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人数(万人次)

0.1983

0.2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

3.4533

3.5

推荐困难人群就业人数

82

85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8

99

社保卡覆盖率

97

99

基本社会救助与福利

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是/否)

民政局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

5

8

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城市90%

城市100%

农村90%

农村100%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30

40

养老床位总数达每千名老年人

1.5

3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 %

50

60

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 %

80

100

持证上岗率达 %

70

90

医养融合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数比例不低于 %

50

60

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 %

60

70

全县登记注册社区志愿服务者占总人口比重达 %

0.05

0.08

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

3

基本住房

改造老旧小区 万平方米

0.15

5.2

住建局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

100

100

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100

100

农村危房改造数(户)

14

0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0.1

0.16

文广旅局、教体局

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平方米)

1.0

2.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0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主管残疾人工作的单位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人次/年)

250

300

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例)

[1000]

[1300]

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服药享受率(%

100

100

残疾人就业服务(年新增人数,人)

[500]

[600]

基本公共交通服务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4

26

交通运输局

中心城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

3.5

12

(标台/万人)

镇村公交开通率(%

90

100

行政村通达率

85

100

基本环境

设立耕地质量监测点个

20

30

农业农村局

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以上的比例(%

98.6

控制在98.6

平武生态环境局

PM2.5浓度(ug/m3

22

控制在22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好于II类水质的比例(%

100

100

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65

68

住建局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县城100

县城100

建制镇90

100

基本公共安全

已建消火栓完好率 %

95

100

市场监管局应急局

食品检测覆盖率(批次/千人)

3

4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10


第五章 高标准推进健康平武建设

全面贯彻《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实施意见,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为核心,聚焦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健康平武建设。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大力开展健康素养宣传推广、巩固健康促进县、健康促进乡(镇)和健康家庭创建成果。健全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保障妇幼健康,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全面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大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在中学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实施以残疾人为中心,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健康体检及家庭医生专项签约服务。

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探索实施慢性病“医防融合”综合防控,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继续巩固全县消除疟疾和碘缺病成果。

加强院前急救能力。缩短“120”急救响应时间,中心城区力争在10分钟左右,农村地区力争在30分钟左右。加强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培训。

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县疾控中心核酸病毒检测能力提升和县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工程。加快推进传染病医院在线检测平台建设。加强平武县卫生应急能力提升。

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建立人文关怀、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加强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和咨询,加强孕情跟踪服务。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政策宣传咨询和卫生健康服务。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监测。完善县级并逐步延伸到乡(镇)、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县级覆盖率达到98%。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指标达到100项。食源性疾病监测县级覆盖率达到98%。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配置率达到98%。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

第二节 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水平

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提升重症医学、母婴危重救治、儿科、产科、肿瘤、康复、精神病等专业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卒中、创伤急救、胸痛等中心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医疗机构提档升级。推进医疗资源共享,加快平通、水晶、江油关等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储血点,在城区内建设固定献血屋1个。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加强服务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性化主动服务的理念。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开展优质远程诊疗,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丰富“5G+智慧医疗”应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智能健康装备应用,提升患者就医感受。

第三节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行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直接按比例分担,简化医保报销政策,切实降低参保人员的负担。

整合医疗服务体系。委托城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作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单位,建立医院集团和专科联盟,医疗资源重点向水晶镇、江油关镇、平通羌族乡、豆叩羌族乡倾斜,形成4个片区医疗分中心,为周边乡镇卫生院提供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常见病诊疗服务。

第四节 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发展

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本土中医药博物馆。开设中医大讲堂,加强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及科普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建设,发挥中医联盟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

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平武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加强中医重点专科、治未病科、康复学科建设,实施“中医四季养生行动”。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项目),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

第五节 进一步推进健康服务业

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强化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理能力提升。推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建设。加强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县中医医院建设改(扩)建建设,加强针灸、骨伤、肛肠、“治未病”中心、血液透析等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妇女儿童医疗、托育等服务能力,推进县托育中心、县妇女儿童医院、县人民医院平通院区(二期)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坝子乡卫生院公共卫生楼、江油关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村卫生室改(扩)建等工程建设。

第六节 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

依托绵阳市卫生信息化“26311”工程,完善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数据无缝对接、区域内医疗信息资源集约共享。完善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和以人口信息为基础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完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HIS)、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影像归档与传输系统(PACS)、电子病历系统(EMR)等建设。

表3 平武县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

辖区常住人口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目标人群建档率稳定在85%以上;动态使用率达到 %以上。

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健康教育

城乡居民

免费享有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等。

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85%

县级政府负责。

健康水平

城乡居民

提高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质量。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左右;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10万以下。

县、镇和社区负责。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

以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

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儿童保健

06岁儿童

免费建立保健手册,享有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健康指导。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体弱儿专案管理率达到100%

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

免费建立保健手册,享有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老年人保健

60岁及以上老年人

免费享有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维持在70%以上。

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

免费享有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维持在70%以上。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提供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心理健康服务。

在册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给予再保障。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对苯丙酮尿症、单行支付药品使用参保患者,按照市医保局规定的特药管理办法以及定额标准予以补偿。

降低参保患者个人自付费用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城乡居民

获得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登记、报告、处理,免费享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年发病率控制在160/10万以下;结核、艾滋病、乙肝等重大疾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全市消除疟疾危害目标;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卫生监督协管

城乡居民

免费获得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服务。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查处率达到100%;建成区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8%

城乡环境卫生

城乡公共场所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覆盖成果,开展污水、垃圾处理服务。

省级卫生镇比例达到40%,新增省、市级卫生村50个;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以上;饮用水检测覆盖率达到100%

各级政府

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平武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中医保健

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婴幼儿

65岁以上老人和0~3岁婴幼儿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免费享有中医体质辨识等健康指导。

65岁以上老人和0~3岁婴幼儿中医药健康服务覆盖率达到85%

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中医药管理局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提供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等服务。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90%

卫生健康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行为干预、转介治疗、督促检测服药等随访服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率达到90%

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基本药物制度

城乡居民

享有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并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达到100%;政府办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达到100%

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药品安全保障

城乡居民

享有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物。

出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中央、省级和市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医疗服务能力

各医疗机构

整合医疗资源,增加财政投入。

每千人拥有床位 4.65张,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0%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3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 2.5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率达到100%;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每万人口全科医生≥3.5人;卫生应急示范乡镇达标率在80%以上。

市、县级政府负责。

青春健康

援助

青少年

免费为青少年提供生殖健康宣教、咨询指导及避孕药具知识和方法。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98%

生殖健康

筛查

育龄群众

免费实施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筛查。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95%


第六章 高水平推进就业创业服务

实现更高水平的就业,就业空间配置和行业供给更加均衡,“十四五”末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第一节 完善就业推进政策体系

建立就业促进工作联动机制。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共同建立就业业绩评估和就业促进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就业形势分析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联动机制。

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就业机会的扩大。依托大熊猫、珙桐花、白马人、报恩寺等本地文化资源禀赋和自然资源禀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鼓励自主创业,拓展产业链条,以创业创新为龙头,促进就业机会的扩大。

第二节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吸引优秀毕业生前来平武就业创业。建立政策支撑体系,从能力提升、项目开发、跟踪扶持等层面,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

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造条件。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财政支持、金融支持。

推进其他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青少年群体、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工作。推进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的就业帮扶工作。

第三节 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服务窗口建设。推进就业服务窗口建设,立足群众需求,在合理规划办公区域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推动“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一柜式”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提高群众办事便利性。

推进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发布、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信息发布渠道,充分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就业信息的需求。推进城乡公共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流程的信息化。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信息手段,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开展常态化监测分析。健全就业动态监控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宏观政策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强化与研究机构、市场分析机构的合作,加强自身研究分析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的监测与分析。加强就业失业数据库建设,建立科学的数据采集和更新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劳动用工,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计划。

第四节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推进多级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在县级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县级创业指导中心或创业服务中心,推进乡(镇)层级的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多级创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

为创业提供融资扶持。建立创新创业基金池,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成立创新创业基金池,引进专业机构,对市场发展前景好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特别是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融资扶持。

深入开展创业活动。推进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明星创业能手争创等活动的举办,培育创业文化,激发创业活力。培树创业成功典型,评选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积极宣传创业成功案例,以点带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节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企业以及劳动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

创新培训管理模式。根据劳动者技能提升需要,开发培训项目,完善培训课程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与社会需求程度、培训成本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加大对于重点群体的培训力度。继续推行面向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的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和定向培训,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针对各类重点群体实际需求,采取培训+企业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培训后就业率。

表4 平武县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就业服务和管理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享有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就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等服务。

服务对象覆盖率保持在80%

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享有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符合条件人员可获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培训补贴等。

十四五期间,计划为 0.2万人次提供创业培训。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妇联

就业援助

零就业、零转移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免费享有公益性岗位安置和政策指导,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就业岗位即时服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1人就业。

十四五期间,计划帮助 4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县税务局、残联

就业见习服务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毕业前三个月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3、通过国家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4、距离毕业不足一年的、在辖区企业实习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和残疾大学生。

组织有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参加见习;指导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基地安排带教老师,指导见习人员;地方政府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出具书面见习证明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发放一次性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各地要按规定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分担,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和物价水平来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新成长劳动力

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享有补贴性劳动预备制培训,符合条件的人员享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五期间,为3.5万人次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0.6万人次提供技能鉴定。到2025年,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80%

从失业基金中列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

农民工培训

在城镇落户或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

为进城落户或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城市生活、文化素质、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健康卫生等基础索质教育培训服务。

使有培训意愿的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50%

市、县政府负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劳动关系协调

存在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劳动关系政策咨询、集体协商促进等服务

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8%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工信科技局、工商联、民企协会

劳动保障监察

存在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

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保持全覆盖,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检察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6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 多支柱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体系,使老龄事业发展环境更加友好。

第一节 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政策。

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老年人医疗救助工作。

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建立健全城乡失能半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帮扶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

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健全针对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分年龄、分层次确定老年人社会优待单位、对象和标准。

第二节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构建多层次、普惠制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县级、乡(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健全以居家为基础、医院为支撑,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推进重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平武县龙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平通、江油关、古城、水晶、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水电及附属设施改造,增加护理性床位,形成医养结合、全域覆盖的养老服务格局。

第三节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体系

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强养老和医疗服务资源布局规划衔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推进县医养中心、青漪江医养分中心、老河沟医养分中心、火溪河医养分中心、虎牙河医养分中心、豆叩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用房建设。

构建“旅游+养老”标杆。采取“立足高端、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总体思路,将康体养生与观光旅游、文化旅游等融合,建成一个省内知名的生态森林康养基地,成为“旅游+养老”的模范。

第四节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新建住宅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对居住区、公园、绿地等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无障碍设施改造。逐步推进旧城无障碍设施改造,方便老年人出行。

不断改善敬老爱老社会环境。弘扬“孝道文化”,积极开展“敬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树立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等先进典型,弘扬传统孝道文化。

第五节 丰富老年群体精神生活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建立老年人健康抚慰和心理辅导机制。以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社会组织为依托,打造集学习教育指导、资源提供、团队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老年学习教育集聚中心。鼓励各乡镇建立老年人学习场所。

深入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文体活动展演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精深文化产品。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和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等。

表5 平武县养老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城市三无老人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人。

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比例,确定供养标准。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县级政府负责。

民政局、财政局

 

城乡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

政府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失智等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进行补贴。制定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的评估标准,给予分级补助,补助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虚拟养老院建设

居家老年人

建设信息呼叫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急、助洁及其他上门服务。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老龄津贴发放

80周岁以上老年人。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94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95~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6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 500元。

市、县级政府负责百岁以下老年人高龄津贴,省级财政负担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全县老年人

符合标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县镇三级互联互通,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八章 多形式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筑牢以社会救助为主的兜底保障。强化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统筹衔接,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优抚等福利事业发展;构建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

第一节 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大学、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整体规划和一体化建设。

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运用好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打造一批特色智慧社区。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村级阵地建设和社区治理试点。

深入推进居民小区“微治理”。建立社区(小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小区、文明楼栋、文明院落创建活动。

第二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落实三重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统筹完善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信息的推送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救助机制,坚决防止规模化因病致贫返贫。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全面落实特殊群体的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实施分类救助,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经办流程,加大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力度,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程序,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优抚对象抚恤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完善多层次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做到兜底线、救急快。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第三节 完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

建立适度普惠性社会福利体系。优先提升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福利水平,逐步建立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福利服务需求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快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进爱心母婴室、公共交通儿童座椅、公共厕所儿童坑位和洗手池、第三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建设。促进青年优先发展,完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营造有利于青年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节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和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抚恤优待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加大县优抚医院建设力度和投入。完善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制度。贯彻落实中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各项政策。

完善优抚安置措施。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五节 深化专项社会事务改革

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在平武辖区内非平武县户籍的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因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全日制中小学生、驻平武现役军人、公安机关确认的无主遗体的人员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坚持植树覆盖为主,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在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给予留守儿童足够的关怀和贴心的帮助。同学校、村委会和家庭在留守儿童安全保障上建立了责任机制,并与监护人签订了责任书,要求学校加大对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对留守儿童饮食、住宿、课余生活、交友等方面给予全面关注和关心。

表6 平武县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

城市和农村低保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20-25%的比例确定,增幅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村低保水平不低于省定标准。

逐步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并按省、市要求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

特困人员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职)、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救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的特殊群体

医保政策合规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给予再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对象0起付线,分别按照100%70%救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按一定的起付线,65%救助;对特殊人群经三重保障报销后,合规自付费用仍较高者,给予三重保障后倾斜救助按一定起付线,50%救助;依申请救助对象按一定起付线50%

目标人群救助覆盖率达到70% 以上

中央、省级财政直达基金、县财政配套基金

 

 

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符合条件的,尽快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统筹考虑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水平,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自然灾害救助

受自然灾害致使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

灾后12小时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中央、省级和市、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民政局

流浪乞讨者生活救助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免费享有临时基本食物、住处、急病救治、返乡及安置服务。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设有标准的救助机构。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民政局、财政局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困境未成年人

对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教育帮扶、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保护及精神关爱,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建立健全困境未成年人检测、预防、报告、转介和处置体系,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残联

孤儿养育保障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机构养育标准高于散居养育标准。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民政局、财政局

 

农村五保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5%比例,确定供养标准。

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第九章 多渠道提升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文体旅融合发展对人民美好生活的贡献度、文体旅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文体旅行业对带动消费的贡献度,多渠道提升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第一节 完善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进程;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建立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共图书馆的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多媒体电子阅览室、培训室、特藏书库等内部功能,依托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图书室(含农家书屋)、公共场所阅报栏等,向全县人民免费提供的书刊借阅和信息服务。积极推进数字图书馆、公共文化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加强文化馆人员职业准入,加强文化馆专业化建设。

提升公益性文化服务水平。继续扩大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积极开展包括面向农民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在内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统筹利用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方便居民就近参加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加强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深度挖掘整理平武县白马藏族和羌族等少数民族非遗文化。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进行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古村落、民族村寨保护。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地方志工作,推进文博事业发展。

第二节 提升广播影视服务

统筹和合理运用有线、无线、卫星三种传输方式,完成162个行政村“村村响”数字化建设、广播室配套及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加强广播电视接入广播电视光纤干线网络,实现全县广播电视光纤覆盖。继续推进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将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第三节 加强新闻出版服务

持续加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城乡阅报栏建设,加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城乡阅报栏资源整合,实现互联互通,强化基层图书流转服务。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逐步扩大基本免费阅读服务范围。

第四节 加快体育事业发展

继续全面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现有体育设施为群众体育活动提供支持。规划综合性体育中心和涪江南岸健身跑道。依托城市公园、老旧厂房、社区空地建设一批面向群众的中小型全民建设中心。加强行政村健身设施更新维护。提升健身设施的管理和科学健身的水平。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

广泛开展基础性体育运动。开展重大健身主题活动,组织 “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活动。充分利用自然环境优势,打造休闲体育活动基地和精品线路。整合现有文化体育场馆及新文化体育艺术中心,发展体育康养产业带。

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功能。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市民提供各类健身指导服务。推进体育均等化发展,推广适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体育健身项目、健身方法和体育器材。

表7 平武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广播电视

城乡居民

建成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的广播电视监测平台。加强广播电视传播能力建设。推进现代影院向人口集聚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中心镇布点,到2025年力争发展到20家以上。

2025年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全部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县和中心镇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和地面数字电视基本实现覆盖。

市、县级政府分别负责。

文广旅局、财政局

 

农村电影放映

农村居民

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比例不少于 55%。行政村平均一村一月免费提供一场电影。每场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不少于16.5元。

覆盖所有行政村。

省、市、县级政府分别负责。

应急广播

城乡居民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及时获得政令、信息等服务。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市、县级政府分别负责。

数字文化服务

城乡居民

通过全面阅读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向公众免费提供数字出版物,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

市、县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补助。

公益性广告

城乡居民

公益性广告(包括户外广告)占整个广告比例≥8%,广播电台、电视媒介每个频率(频道)每天播放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量8%

市、县级政府负责。

文化遗产展示门票减免

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

享有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门票减免。推进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和生产性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省级以上非遗项目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

市、县级财政分别按场次负担。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城乡居民

充分利用城市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适宜的自然区域建设全民健身活动设施。

推动镇(区)建设5个运动项目

体育彩票公益金、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县教体局、 财政局

 

全民健身服务

城乡居民

免费享有健身技能指导,参加健身活动、获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免费提供公共场所全民健身活动器材。

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比率达到80%左右。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信息平台

城乡居民

免费享有广播、简报、宣传栏、网络等形式的体育竞赛、健身活动咨询和知识宣传服务。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

体育彩票公益金与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文广旅局、 财政局


第十章 多层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城乡、覆盖全民、托底有力的更高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基本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适度增长。

第一节 推进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构建

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和统筹层次。全面推进工伤预防、救治和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推进“三农”保险工作。推进生育保险可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第二节 推进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

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物价水平相挂钩、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联动机制。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平。稳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稳步提高门诊待遇,做好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的统筹衔接。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拓宽使用范围。同步落实门诊慢特病及异地就医医疗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厘清待遇支付边界。完善失业保险金待遇调整机制。提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残疾军人护理费、义务兵优待金等标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改善中低收入人群的家庭居住条件。

第三节 推进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

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运用,开展数据分析,查找覆盖弱点和盲区,制定针对性的扩面措施,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加强社会保险诚信等级评定及结果运用,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及时足额参保缴费,激励引导参保人员加入更高水平的保障制度,推动参保质量不断提高。

持续推进依法参保。按照依法参保、应保尽保的要求,推动各类人群全面参保。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流程,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不断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落实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政策,实现特殊群体应保尽保(含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完善责任均衡筹资机制。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适应、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严格执行统筹区的筹资制度,均衡个人、单位和政府三方筹资责任。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筹资并轨运行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由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共同构成,筹资标准逐步提高至930元以上。

第四节 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适当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表8 平武县基本社会保险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8%,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地方政府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予以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本地户籍,年满 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60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基础养老金不低于105元,并在省市政策指导下逐步提高标准。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个人缴费部分政府适当补贴,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5%,最高支付限额根据政策执行。

持续稳定85%以上

统筹区医保基金

医保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建议改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最高支付限额根据政策执行。

持续稳定70%以上

统筹区医保基金

医保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失业保险

职工

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动态物价补贴等,失业保险金标准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制度覆盖职业人群,参保率达到98%以上。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费,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地方政府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予以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工伤保险

职工

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和康复、伤残、护理、工伤预防费及工亡等待遇;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及护理待遇、5-6级伤残津贴待遇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制度覆盖职业人群,参保人数达到10.29万人。

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缴费,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地方政府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予以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8%全额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单位职工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6.4%,企业由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6.5%

目标人群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城乡居民

筹资标准(含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逐步提高到930元以上。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个人缴费

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

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

对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75%定额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人口2022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75%定额资助(已稳定脱贫人口2023年、2024年分别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50%25%定额资助,2025年不享受定额资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以上

中央及省级财政直达基金、县财政配套资金

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


第十一章 多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以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为根本,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更高水平实现“住有所居”,建立健全符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第一节 加快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加快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更好结合起来,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十四五”期间改造老旧小区27.08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0%。

第二节 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

农村危旧房改造与特色民居、传统村落建设有效衔接,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性修缮,一并纳入乡村振兴统一规划设计。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力度,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资源整合,及时更新信息、统筹资金,共同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问题。

第三节 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

依托全国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建立统一的住房保障管理平台,实现全县住房保障业务信息共享。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网络,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水平。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核和分配制度。健全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机制,完善后期监管机制。

第四节 推进中心镇项目建设

聘请有关资质规划设计单位,高起点编制中心镇规划。推进中心镇建设试点,完成古城镇、江油关镇两个中心镇项目的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有效责任机制。深入实施中心镇“6大提升工程”和“5项改革措施”。

表9 平武县基本住房保障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

实物配租

城镇常住人口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100%

2021,计划实施房屋征收100,计划完成投资0.46亿元.

各级财政负责统筹,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住建局、 财政局

 

农村危旧房改造

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

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和翻建新建。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标准给予补助。

持续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新增危房发生一户,改造一户

由中央、省级财政给与资金补助,市、县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二章 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帮扶机制,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有关政策法规,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 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残疾人救助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

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0-14周岁视力、听力、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补贴和送训补贴。

确保城乡残疾人享有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对下肢残疾人在供应住房时应优先安排在便于出行的楼层。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积极探索托养机构运行模式,全力推动平武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有效投入运营。

第二节 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加大就业政策扶持。全面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和补贴制度;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等给予扶持,尤其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

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加大设施设备和网络费用的补贴。通过公益性岗位、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享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能力鉴定和职业推介等就业服务。

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力度。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扶助性、支持性就业等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方式。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利。

第三节 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落实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提高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普及水平。

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要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规范与推广。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广泛开展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等群众性体育运动。

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继续实施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第四节 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创新保障机制,着力维护残疾人平等权益。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设立残疾人法律服务站,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

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力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引导残疾人合理合法维权,形成有效的信访矛盾分级分层化解机制。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残联组织和队伍建设,深化基层残联组织体系建设。

表10 平武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社会保险补贴

重度和贫困残疾人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社会保险费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县政府负责,各级财政给予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财政局、残联、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

参保残疾人

推动将儿童残疾筛查、残疾人健康管理、社区医疗康复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康复项目。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为0~6岁、7~18岁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医疗、训练、辅助器具服务。

县政府负责,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财政局、 残联

残疾人康复补贴

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残疾人

对贫困重性精神病人服药和住院给予补贴,取消精神病医保报销起付线。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县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残联、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低保家庭内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 %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 %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县政府负责,各级财政给予保障。

 

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持续照护 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地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其他非重度残疾人。

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2080元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残疾人社会福利

残疾人

鼓励水、电、气、广电、通信等服务单位对残疾人给予减免优惠。残疾人持有效证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给予价格优惠,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增加)予以免费。

残联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及服务

需要适配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

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全县建立完善辅助器具适配网络,对残疾人提供评估和适配服务。利用辅助器具服务车深入基层开展辅具适配服务。

1000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县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残联、财政局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在免费义务教育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政府给予民办康复机构的补贴不低于公办标准;残联系统兴办的残疾人学前康复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享受特殊教育的教师的同等待遇。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县政府负责。

教体局、残联、   财政局

残疾人教育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住宿生享有生活费用和特殊学习用品补助、教育训练补助;高中阶段教育学费、杂费、课本费免费;各教育阶段享有教育专项资助。

教育专项资助由省政府负责,其他由市、县政府负责。

残联、教体局、财政局

残疾人就业服务

城乡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实行城乡残疾人就业服务一体化,残疾人免费享有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新增就业残疾人500人,为 800名残疾人提供免费技能培训。

市、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06岁各类残疾儿童,714岁残疾(脑瘫、孤独症)儿童

0~6岁残疾儿童(肢体、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康复训练服务;718岁残疾儿童享有康复训练补贴服务(限脑瘫、孤独症项目),对所有0~18岁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儿童给予专项训练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市、县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残联、财政局

法律救助和援助服务

有需求的残疾人

残疾人全方位享受到法律援助和救助服务

市、县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对维权示范点给予补助。

残联、司法局、法院

无障碍环境服务

残疾人

城市和农村道路、建筑物、公共交通、公共设施、小区等,便于残疾人自主安全通行或使用。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公共机构提供语言、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方便残疾人使用。70%的镇达到省级无障碍建设标准。

市县级政府及所有权人共同负责。

住建局、民政局、残联


第十三章 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

推进站场设施建设。坚持“路站运”一体化,新(改、扩)建公路项目、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与站场(点)。整合利用现有乡镇农村客运站场,加快新建、改建城乡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大力推进城乡公交候车亭建设,加强站场设施养护和管理,完善城乡公交场站投资、建设和养护机制。

完善城乡公交网络。按照“布局合理、衔接有序、换乘方便”的原则,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景区)为末梢的三级城乡公交网络。深化提升客运班线“村村通”水平。泗耳藏族乡等人口稀少的偏远地区采取定制、预约等适合乡村的客运服务模式。在全县公交、农村客运车辆推行公交通行卡,客运站点实现售票联网。

深化经营机制改革。探索农村公路后期管理和维护新模式。整合现有城乡客运线路资源和经营主体,改变现有客运市场“散、小、弱、差”的经营格局。鼓励国有、民营企业走规范化经营之路,通过购买服务、服务质量考核奖励等机制,建立公司化、集约化的城乡公交运营机制。结合打造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营。

第二节 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

“十四五”期间,完成通乡公路升级。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完善和夯实农村道路安防设施,加快推进学校、养老院、农业示范区、旅游示范区(景区)等人流、物流较多地点与生活聚集区之间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已建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改善,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加大非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统筹规划农村公路网络,实现与国省干道互通。打通龙安镇至旧堡羌族乡、至大桥镇、至土城藏族乡、至水晶镇、至黄羊关藏族乡、至白马藏族乡通道,建设平武西部走廊。

第三节 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能力

进一步增加和优化公交供给。结合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等工作,及时新增和更换公交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加大简易站和招呼站日常养护管理。

引导出行需求。加强舆论宣传,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合理引导城市交通需求。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引导公众更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优化完善智能公交建设。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行业管理、服务监管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应用,深化多区域、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完善智能公交系统,提高公交服务效率。

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加快实施短途客运公交化改造,鼓励人口密集、需求旺盛的乡镇发展镇村公交,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实施农村客运站亭管养,不断优化农村客运服务。

表11 平武县基本公共交通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城市居民

建设城市快速路系统和结构性主干道系统,完善次干道和支路建设,优化城市道路网络,提高城市道路可达性。

建成完善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县级政府负责

住建局

农村客运设施及服务

农村居民

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撤渡建桥和危桥改造工程,打通行政区域交界地段、边远村落的镇村公路连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覆盖广度和安全技术水平,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覆盖镇村的公路网络。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完善配套公交客运场站,构建城区、县镇、镇村三级城乡公共交通客运网络。

镇村公交开通率达到100%,行政村之间的连通进一步提升。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运营。

交通运输

公共交通信息化平台

城乡居民

整合各类交通信息资源,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综合信息平台。

不断优化公共交通系统运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系统。

市、县级政府负责。


第十四章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障服务

“十四五”时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省旅游生态强县和畅通活力幸福美丽平武。

第一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优化空间开发格局。以生态文明理念谋划未来发展,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城乡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全面实施污染减排。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对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强化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各级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质量、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提高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节 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全面优化水环境。全面保护区域水系,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涪江保护修复等。加快涪江、火溪河、老河沟、清漪江、虎牙河、石坎河等流域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保水质质量。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控制噪音污染。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住建、公安、综合执法、市管、文化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各类噪音防治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社会监督,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做好与社区、市民的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噪音投诉

不断提升大气质量。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建立重点行业排放清单。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强化固废污染防治能力。推进对于矿藏资源的绿色开发,优化固废处理方式,对于尾矿库加强监管,减少重金属(汞等)对周边居民的环境风险影响。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和管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覆盖所有乡(镇)、村(社区)、企业。推进餐厨垃圾收集和集约化处置、污泥规范化处置等项目建设。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到2025年,所有乡镇实现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全覆盖并稳定运行,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到2025年,设立耕地质量监测点25个。启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严防土壤污染。进行土壤修复示范点建设,开展污染场地土壤修复。

第三节 打造绿色发展体系

完善绿色发展政策。创新机制体制,制定碳减排约束性目标,持续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值能源资源消耗量,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降低单位能源使用的温室气体和常规污染物排放量。

加强协同管理。全面深化经济转型、能源革命、环境治理、气候变化和公众健康的协同管理,增强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发展韧性。

构建绿色发展模式。科学谋划绿色产业发展布局。按照绿色低碳的理念,加快打造绿色交通、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积极发展绿色能源。积极弘扬绿色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引导居民强化绿色消费意识,带动和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加大湿地保护,规划湿地公园建设

表12 平武县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空气质量

城乡居民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控制在98.6%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平武生态环境

PM2.5浓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0微克每立方米左右。

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I类水质要求,水质状况保持稳定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城乡统筹区域供水

乡镇和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生活饮用水,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

继续推进区域供水支管网改造,完成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推动城乡供水从合格水优质水转变。

住建局、 水利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县城和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65%,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含接管)达到85%以上

住建局、 平武生态环境局、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居民

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城市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城市居民

依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达标处理。

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住建局

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城乡居民

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秸秆综合利用

农村居民

 

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

农业农村局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

通过沼气工程、生产有机肥、生物发酵床养殖等方式,有效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问题。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以上。

农药和化肥

通过推广绿色植保技术和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措施,农药施用量明显下降;通过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明显下降。

推进农药、化肥投入品零增长。

环境监测评估、监管和应急

城乡居民

获得环境监测报告、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指导。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平武生态环境局


第十五章 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完善以防灾减灾、质量安全、社会稳定为重点的公共安全服务制度,构建安全和谐的生存发展环境。

第一节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应急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应急管理联络网。健全完善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扎实做好各类预案组织实施和应急演练。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建应急队伍,完善各类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城市避难场所建设,使应急避险场所数量和建设标准达到相关要求。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资源统筹利用水平。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加强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灵活运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抵御气象、水旱、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完善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防治应急体系。

第二节 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快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推进智慧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完善食品药品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宣传教育、风险交流机制。实施餐桌安全工程,加大食品小作坊、摊贩监管力度。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多方参与、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化解和预警应急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健全县、乡(镇)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和以社区、村组为基础的基层安全监控网络。

第三节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完善社会矛盾预防与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结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城乡多元化治理机制。深入开展村规民约体系、道德评价体系、乡风监督体系“三大体系”工程建设。加强村规民约、道德评价和乡风监督三大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创新群防群治工作模式。加强治安特勤队伍和辅警力量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分步实施天网工程改造升级和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建设。加强社会视频资源整合,深化联网应用,提升监控覆盖率。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健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机制。

健全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和社区警务信息化建设。深化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深度净化网络社会环境。健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建立健全以宣传、公安、工信科技等部门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互联网管理机制。

第四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通过电视、网络、编发短信等措施多管齐下,有序开展机关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农村点对点开展指导服务,面对面宣讲法律知识。

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制,扩大基层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便捷快速通道,深化帮老、助残、农民工维权等服务。

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加大经费支出进度,优化案件结构。完善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司法行政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心工作,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制度和标准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推进社会化,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表13 平武县基本公共安全服务清单(2021-2025年)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2025年发展目标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治安防控建设

社会公众

县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建成构建“打、防、管、控、整、治、服务”于一体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成。公众安全感达到93%以上。

县级财政负责,市级财政适当补助。

公安局、财政局

食品安全检测

社会公众

建成一体化的食品安全检测网。

食品检测覆盖率由 3批次/千人到4 批次/千人。

市县财政负责。

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安全生产服务

用人单位以及雇员,城乡居民

安全生产监管、职业危害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率控制在0.0265以下,完善并强化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县级财政负责。

应急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工信科技局、教体局

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防范。

在全县范围内培育、建成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指导安全社区建设;在学校设置专业安全教育、职业健康课程;将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纳入中小学教育,并定期举行逃生演练。

应急物资装备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政府及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工作人员

及时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源信息。

县政府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与市政府实现应急救援处置所需物资装备信息共享。

市县级财政负责。

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应急知识(技能)宣教培训系统

各级政府及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机关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该系统掌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技能。

在市应急管理局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统一的应急知识(技能)宣教培训系统下,通过该平台实现对机关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知识能力网上培训和考核。

市、县财政分别负责,相关企事业单位适当承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财政局

应急避难场所

社会公众

人均中心避难场所3,服务半径 2-3;人均固定避难场所2,服务半径 1- 2;人均紧急避难场所 1,服务半径 500m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县级财政及相关建筑单位承担。

住建局、公安局、应急局、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民政局

公共安全知识普及

社会公众

建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宣传网络。

安全知识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县级财政负责。

公安局、应急局、财政局


第十六章 实施保障

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服务供给、强化要素保障、建立考评监督等四大机制,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

第一节 完善政策体系

促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基础设施优质资源集中在教育和卫生等方面。制定公共设施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细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社合作,将基本公共服务微观管理切实交给社会力量,并对社会力量进行扶持、考核和监管。推动政社分开,公办机构承担公共服务托底功能,社会民办机构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促进公平共享。以县为基本单位,同城化管理,统筹建设机构设施,统筹安排服务人员,推动城乡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统一衔接。鼓励和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加大农村公共投入的倾斜力度,新增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上积极争取省、市级统筹基金支持。鼓励设立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调节基金,重点支持薄弱领域和薄弱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第二节 创新供给方式

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发展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及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扩大开放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

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优先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定期发布志愿服务项目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激励保障措施,逐步完善慈善捐赠法律法规和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稳定的增长机制,确保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不降低。加大运营经费保障。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力拓宽建设融资渠道。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各类公共服务投入资金。

强化人才保障。全方位加大文、教、卫、体、养以及特殊人才培养力度。强化订单、定岗、定向培养培训。通过城乡一体化管理、对口支持、完善区域定期交流制度等方式,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薄弱地区流动。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建立基层公共服务队伍培训上岗制度。

强化用地保障。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确实保障新(改、扩)建用地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土地供给做前瞻性规划,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

强化政策保障。围绕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储备、研究制定和协调落实,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予以资金的支持和政策的倾斜。

第四节 建立监督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区)人民政府。

建立考评体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和标准,适当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公众基本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对政府提供的服务开展抽样调查。

强化监督问责。加强规划实施的全程监管并推动信息公开,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扩大公众在公共服务问责制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附表一: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表14 平武县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汇总表(2021-2025年)

服务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支出责任

主责单位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义务教育免费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外来人口、农民工随迁子女等。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教体局

贫困生生活补助

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所有县区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外来人口、农民工随迁子女等。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

省级、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县级由省、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10%。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中央、省级、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学前教育普及

学前教育儿童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学前教育资助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残疾学生资助体系

残疾学生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

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健康教育

城乡居民

县级政府负责。

健康水平

城乡居民

县、镇和社区负责。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儿童保健

06岁儿童

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

老年人保健

60岁及以上老年人

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建议修改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基本医疗保险

降低参保患者个人自付费用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城乡居民

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卫生监督协管

城乡居民

城乡环境卫生

城乡公共场所

各级政府

平武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住建局

中医保健

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婴幼儿

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卫生健康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卫生健康

基本药物制度

城乡居民

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医疗保障制度

城乡居民

药品安全保障

城乡居民

中央、省级和市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医疗服务能力

各医疗机构

市、县级政府负责。

青春健康

援助

青少年

生殖健康

筛查

育龄群众

基本就业创业服务

就业服务和管理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妇联

就业援助

零就业、零转移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残联

就业见习服务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毕业前三个月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3、通过国家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4、距离毕业不足一年的、在辖区企业实习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和残疾大学生。

见习期间各地要按规定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分担,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和物价水平来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新成长劳动力

从失业基金中列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

农民工培训

在城镇落户或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

市、县政府负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劳动关系协调

存在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工信科技、工商联、民企协会

劳动保障监察

存在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检察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养老服务

城市三无老人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人。

县级政府负责。

民政局、财政局

 

城乡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虚拟养老院建设

居家老年人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老龄津贴发放

80周岁以上老年人。

市、县级政府负责百岁以下老年人高龄津贴,省级财政负担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全县老年人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

特困人员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医疗救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的特殊群体

中央、省级财政直达基金县财政配套基金

 

 

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自然灾害救助

受自然灾害致使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

中央、省级和市、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民政局

流浪乞讨者生活救助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民政局、财政局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困境未成年人

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残联

孤儿养育保障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民政局、财政局

 

农村五保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惠民殡葬

本县户籍的逝者

市、县级政府负责。

优待抚恤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

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优待由市、县级政府负责主要部分,抚恤由中央负责主要部分。

退役士兵安置

退役士兵

中央、省级和市、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广播电视

城乡居民

市、县级政府分别负责。

文广旅局、财政局

 

农村电影放映

农村居民

省、市、县级政府分别负责。

应急广播

城乡居民

市、县级政府分别负责。

数字文化服务

城乡居民

市、县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补助。

公益性广告

城乡居民

市、县级政府负责。

文化遗产展示门票减免

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

市、县级财政分别按场次负担。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城乡居民

体育彩票公益金、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教体局、 财政局

 

全民健身服务

城乡居民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信息平台

城乡居民

体育彩票公益金与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文广旅局、 财政局

基本社会保险服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8%,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地方政府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予以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本地户籍,年满 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60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个人缴费部分政府适当补贴,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单位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基数2%企业单位缴纳缴费基数6.5%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6.4%,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最低基数的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卫生健康

失业保险

职工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费,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地方政府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予以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工伤保险

职工

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缴费,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地方政府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予以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基本住房保障服务

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

各级财政负责统筹,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住建局、 财政局

 

农村危旧房改造

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

由中央、省级财政给与资金补助,市、县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社会保险补贴

重度和贫困残疾人

县政府负责,各级财政给予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财政局、残联

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

参保残疾人

县政府负责,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财政局、 残联

残疾人康复补贴

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残疾人

县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残联、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县政府负责,各级财政给予保障。

 

民政局、财政局、 残联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持续照护 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地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其他非重度残疾人。

民政局、财政局、 残联

残疾人社会福利

残疾人

残联、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及服务

需要适配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

县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残联、财政局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县政府负责。

教体局、残联、财政局

残疾人教育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

教育专项资助由省政府负责,其他由市、县政府负责。

残联、教体局、财政局

残疾人就业服务

城乡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市、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06岁各类残疾儿童,714岁残疾(脑瘫、孤独症)儿童

市、县政府负责,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残联、财政局

法律救助和援助服务

有需求的残疾人

市、县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对维权示范点给予补助。

残联、司法局、法院

无障碍环境服务

残疾人

市县级政府及所有权人共同负责。

住建局、民政局、残联

基本公共交通服务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城市居民

县级政府负责

住建局

农村客运设施及服务

农村居民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运营。

交通运输

公共交通信息化平台

城乡居民

市、县级政府负责。

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

空气质量

城乡居民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平武生态环境局

PM2.5浓度

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

城乡统筹区域供水

住建局、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住建局、 平武生态环境局、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居民

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

平武生态环境局

城市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城市居民

住建局

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城乡居民

秸秆综合利用

农村居民

 

农业农村局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

农药和化肥

环境监测评估、监管和应急

城乡居民

平武生态环境局

基本公共安全服务

治安防控建设

社会公众

县级财政负责,市级财政适当补助。

公安局、财政局

食品安全检测

社会公众

市县财政负责。

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安全生产服务

用人单位以及雇员,城乡居民

县级财政负责。

应急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工信科技局、教体局

应急物资装备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政府及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工作人员

市县级财政负责。

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应急知识(技能)宣教培训系统

各级政府及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市、县财政分别负责,相关企事业单位适当承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财政局

应急避难场所

社会公众

县级财政及相关建筑单位承担。

住建局、公安局、应急局、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民政局

公共安全知识普及

社会公众

县级财政负责。

公安局、应急局、财政局


附表二:项目投资和实施计划表

表15 平武县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估算总投资
(万元)

建设年限

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

责任单位

是否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1

平武中学篮球场、足球场维修改造项目

平武中学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健身器材场等改造,跑道改造,足球场改造

600

1

230

教体局

 

2

平武中学及校园维修改造项目

校园维修改造

600

1

 

3

平武中学信息化项目建设

达到新高考要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664

1.5

1800

5

平武县龙安幼儿园扩建项目

拆迁原涪江小学住宿楼、周边民房、原教体局职工住宿楼和原综艺楼;新建综合楼,活动场地。

4500

2

4500

6

龙安幼儿园信息化建设项目

智慧校园平台智能黑板;校园门禁;智慧班牌;热成像体温测试仪系统录播教室                            

200

1

200

7

平武县古城镇初级中学校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

平武县古城镇初级中学新建小学部教学综合楼,户外活动场地恢复,绿化、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附属设施。

1000

2

1000

8

平武县南坝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南坝中学校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小足球场改造,跑道改造

315

1

315

9

平武县龙安镇初级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项目主要对平武县七一龙安初级中学校足球场铺仿真人工草皮;跑道、健身器材场等改造

697

1

697

10

平武县平武县古城镇中学校运动场改造

改造运动场,改造面积9300平方米。

410

1

410

11

平武县大桥镇李锦记博爱学校运动场改造

改造运动场,改造面积3800平方米。

170

1

170

12

平武县学校网络、县教育中心机房升级改造

全县学校网络升级改造
县教育中心机房升级改造

1000

1.5

1000

13

平武县班班通设备更新换代

达到教学要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10

3

210

14

平武县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

250

1

250

15

平武县教师办公、学生机房电脑更新

购买电脑、云桌面

640

3

640

16

平武县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

全县教体系统教职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300

2

300

17

平武县豆叩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200

1

200

18

平武县平通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200

1

200

19

平武县南坝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200

1

200

20

平武县古城义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300

1

300

21

平武县龙安初中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350

1

350

22

平武县涪江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200

1

200

23

平武县水晶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250

1

250

24

平武县水晶初中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250

1

250

25

平武县大桥义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200

1

200

26

平武县阔达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180

1

180

27

平武县高村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180

1

180

28

平武县虎牙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180

1

180

29

平武县锁江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1、智慧校园平台;2、智能黑板;3、校园门禁;4、智慧班牌 5、热成像体温测试仪系统 。                             预期效果:达到教学要求。

180

1

180

30

平武县标准化考点身份验证设备升级建设

购置身份验证系统采集端验证终端

10

1.5

10

31

平武县标准化考点巡考系统维护或升级建设

维护或升级标准化考点巡考系统

200

1

200

32

平武县职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改建实训楼,建设电子专业、汽修专业学生实作操作等设施设备;新增图书10000册以上,新增电子图书室;学生体育运动场维修改造。

1300

1.5

1300

33

平武县教师进修校校舍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校园网络改造升级;微机室改造升级;教师办公设备换代升级;学术厅改造升级;多媒体教室改造升级;新建图书室;新建录播教室;新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网络阅卷设备;校舍维修改造。

400

1

400

34

平武县水晶镇小学教师周转房

新建教师周转房

630

2

630

35

平武县南坝镇小学教师周转房

新建教师周转房12单元3,共计24套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

420

2

420

36

平武县职业中学信息化建设工程

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300

1

300

37

平武县高村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高村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150

1

150

38

平武县龙安镇汇口幼儿改建工程

镇汇口幼儿改建工程

700

1.5

700


表16 平武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估算总投资
(万元)

建设年限

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

责任单位

是否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1

平武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更新建设项目

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平武县人民医院平通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传染病医院、县疾控中心及25个乡镇卫生院和223个村卫生室更新医疗设施设备

12000

2021-2025

12000

卫生健康局

 

2

平武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

改建急诊科、血透科、手术室、供应室、名医馆、住院病区、煎药室、发热腹泻门诊、安装防撞扶手、铺设防滑地板及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扩建中西药库房、治未病中心、肛肠科、骨伤科、信息中心、营养食堂及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6250

2021-2025

6250

3

平武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

新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置必备医疗设施设备,完善附属等配套设施建设

6250

2021-2025

6250

4

平武县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项目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防保站的房屋改造、设备配置。

2500

2021-2025

2500

5

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大队能力建设项目

改造业务用房,完善辅助用房和附属设施,配备办公、快检、取证等相应设施设备。

2000

2021-2025

2000

6

平武县卫生建设综合执法监督派驻机构及协管能力建设项目

改造乡镇业务用房,配备相应设施设备、车辆

2000

2021-2025

2000

7

平武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二期)

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动平武县互联网+医疗产业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实施、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带动健康产业发展,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6000

2021-2025

6000

8

平武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平武县精神卫生中心,完善附属工程,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6000

2021-2025

6000

9

平武县肿瘤治疗中心建设项目

依托平武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建设平武县肿瘤治疗中心。

4000

2021-2025

4000

10

平武县体检中心建设项目

依托平武城区医疗单位建设平武县体检中心。

3000

2021-2025

3000

11

平武县供应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平武县县直及四个片区供应中心、完善附属工程,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4000

2021-2025

4000

12

平武县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新建平武县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完善附属工程,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3000

2021-2025

3000

13

平武县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建设项目

每年组织对全县卫生健康管理人员、监督执法队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公共卫生人员等进行能力提升培训

1500

2021-2025

1500

14

平武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平武县急救中心,完善附属工程,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2000

2021-2025

2000

15

平武县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规范化建设平武县120急救智能指挥系统,视频指挥系统。规范化建设全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属医院院前急救网络医院急诊科。标准化更新配置各医疗卫生单位救护车辆;

8000

2021-2025

8000

16

平武县实验室规范化建设项目

对全县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检验科规范化建设及设施设备规范化配置。

3000

2021-2025

3000

17

平武县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项目

平武县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项目

8000

2021-2025

8000

18

平武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建设项目

改建20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科室规范化建设,完善附属配套工程建设;新建公共卫生综合楼5个、门诊综合楼2个。

5000

2021-2025

5000

19

平武县土城乡等15个卫镇生院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新建周转宿舍162套米,完善附属设施,配置相应生活设施设备。

3500

2021-2025

3500

20

平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及设施设备配置项目

平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及设施设备配置项目

1000

2021-2025

1000

21

平武县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平武县康养中心,完善附属工程,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8000

2021-2025

8000

22

平武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平武县县城医养中心,开发平武大报恩文化,利用平武县特有的自然生态资源,把平武县城打造成以绿色、健康、养生、修行为宗旨的生态休闲养生城。

8500

2021-2025

8500

23

平武县清漪江医养分中心建设项目

将医疗与养身养老结合,为旅、居人群提供既养又医、医养结合、有病就治、无病就养的全面服务,引入健康管理团队,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健康服务。

8000

2021-2025

8000

24

平武县老河沟医养分中心建设项目

建立老河沟旅游资源建立老河沟医养分中心,以预防保健为重点,中医药特色,将医疗与养生、养老结合,为旅、居人群提供提供的全面服务。

8000

2021-2025

8000

25

平武县火溪河医养分中心建设项目

依托平武县王朗自然保护区,白马藏族风情,开发藏医、藏疗等中医养身方式,建设藏式养生药疗馆、药膳馆建设火溪河医养中心。

8000

2021-2025

8000

26

平武县虎牙河医养分中心建设项目

依托虎牙旅游资源,在虎牙建立医养分中心,以预防保健为重点,中医药特色,将医疗与养生、养老结合,为旅、居人群提供医疗、养生、养老服务。

8000

2021-2025

8000

27

平武县豆叩中心卫生院改成医养结合用房建设项目

改建养结合用房,科室规范化建设,屋面防水处理,室外墙乳胶漆面,完善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建设。

500

2021-2025

500

28

平武县托育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平武县托育中心项目

7000

2021-2025

7000

29

平武县中医药文化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中医药文化科普体验基地

5000

2021-2025

5000

30

平武县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平武县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心电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并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3000

2021-2025

3000

31

平武县传染病在线监测平台项目建设

建立平武县传染病在线监管系统,对饮用水、餐饮等进行实时在线监管。

2000

2021-2025

2000

32

平武县医疗机构医疗垃圾暂存间、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1.医疗垃圾暂存间:25家乡镇卫生院按照15的标准改扩建;县中医院、县传染病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按照25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合计改扩建450平方米、完善附属设施更新必要的设备

3000

2021-2025

3000

33

平武县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项目)

维修改造25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更新污水处理系统。配置必备医疗设施设备、急救车辆及相应办公设施设备,配备公共卫生、远程会诊、转诊等信息化平台。

6000

2021-2025

6000


表17 平武县社会福利和救助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60字以内)

估算总投资

(万元)

建设年限

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

责任单位

是否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1

绵阳市平武县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

总面积18000平方米,改造床位数720张,总投资5400万元。对平通,江油关,水晶,社会福利院,古城5所敬老院消防改造(喷淋系统)、水电及附属设施改造,增加护理性床位

5400

2021-2025

5400

平武县

2

平武县龙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设置床位150张,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总投资2625万元新建住房,功能用房,配套建设室外休闲、公共厕所、园林绿化、亮化、场地路面黑化、围墙等附属设施,购置相关设备设施

2625

2021-2025

2625

平武县

3

绵阳市平武县老年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改造面积2125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消防改造(喷淋系统)、水电及附属设施改造、设备设施购置等

500

2021-2025

500

平武县

4

绵阳市平武县江油关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改扩建4500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总投资240万元增加设施设备购置,完善附属设施,水电、消防设施维护,增设养老防护设施、完善膳食中心、养老活动中心、体检中心等建设

240

2021-2025

240

平武县

5

平武县平通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改扩建11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80张,总投资360万元增加设施设备购置,完善附属设施,水电、消防设施维护,增设养老防护设施、完善膳食中心、养老活动中心、体检中心等

360

2021-2025

360

平武县

6

平武县江油关镇南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江油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105

2021-2025

105

平武县

7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黄坪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黄坪村综合服务中心600㎡,设置公共服务大厅、会议中心等功能室,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农产品展示、旅游接待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400

2021-2025

400

平武县

8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新桥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105

2021-2025

105

平武县

9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椒子山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105

2021-2025

105

平武县

10

平武县古城镇青羊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105

2021-2025

105

平武县

11

平武县古城镇沙坪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105

2021-2025

105

平武县

12

平武县虎牙藏族乡占口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2021-2025

平武县

13

平武县虎牙藏族乡高山堡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120

2021-2025

120

平武县

14

平武县虎牙藏族乡上游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5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360

2021-2025

360

平武县

15

平武县虎牙藏族乡龙溪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00㎡,配套完善文化室、卫生室、旅游展示、老人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

120

2021-2025

120

平武县

16

平武县烈士陵园陈列室展厅提质改造项目

武县烈士陵园展厅200平米进行提质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数字化陈列室,收集我县烈士的遗物;建设烈士英名录墙;建长廊,凉亭,雕塑以及厕所、绿化等设施.

600

2021-2025

300

退役军人事务局

表18 平武县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表19 平武县公共旅游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表20 平武县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估算总投资(万元)

建设年限

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

责任单位

是否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1

平武县县城健身步道改扩建工程

县城健身步道改扩建工程

400

3

400

教体局

2

平武县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项目

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项目

12000

2

12000

3

平武县文化体育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文化体育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1000

1

1000

4

平武县江油关镇社会足球场项目

平武县江油关镇乡镇七人制社会足球场

60

1

60

5

平武县响岩镇社会足球场项目

平武县响岩镇七人制社会足球场

60

1

60

6

平武县平通镇社会足球场项目

平武县平通镇七人制社会足球场

60

1

60

7

平武县大桥镇社会足球场项目

平武县大桥镇七人制社会足球场

60

1

60

8

平武县豆叩镇社会足球场项目

平武县豆叩镇七人制社会足球场

60

1

60

9

平武县水晶镇社会足球场项目

平武县水晶镇七人制社会足球场

60

1

60


表21 平武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表(2021-2025年)

涉及小区数(个)

涉及居民户数(户)

涉及楼栋数(栋)

涉及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预计投资额(万元)

2001年至2005年底

合计

2001年至2005年底

合计

2001年至2005年底

合计

2001年至2005年底

合计

2001年至2005年底

合计

摸底需改造总量

6

48

601

2695

32

135

6

27.08

1830

9471

2021年计划改造量

 

17

 

1232

 

53

 

12.52

 

4071

2022年计划改造量

1

9

84

419

3

28

0.8

4.2

330

1700

2023年计划改造量

 

8

 

216

 

10

 

2.02

 

900

2024年计划改造量

 

9

 

311

 

15

 

3.14

 

1300

2025年计划改造量

5

5

517

517

29

29

5.2

5.2

1500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