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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骏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八届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

2020-09-24 16:48文章来源: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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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黄骏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八届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传达贯彻《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事件相关新闻报道的函》的文件精神,审议有关工作议题。

会议指出,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要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和属地责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对自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视剖析,坚决杜绝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审批监管故意放水、层层失守等问题。

会议要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排查问题和矿山矿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等为基础,对各项问题是否按整改方案推进实施、是否按整改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反弹风险等情况再排查梳理,务必做到心中有数。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聚焦辖区内重点领域、重点点位、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乡(镇)、村(社区)、社干部和环保网格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抓好整改。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审议了平武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平武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全县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严肃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清全县乱占耕地建房情况,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管住新增问题,坚决遏制占用耕地乱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审议了《平武县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方案》。会议指出,为切实保障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9年7月1日执行的540元/月调整为610元/月,提高后的标准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9年7月1日执行的350元/月调整为410元/月,提高后的标准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会议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从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解决贫困群众的迫切所需,编密织牢一张“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让困难群众尽享政策的温暖。

会议还审议了《平武县“8.17”暴雨洪涝灾害灾后重建项目表(第二批)》、《“华夏报恩城大熊猫文旅康养城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工作议题。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开到各乡镇。

县委常委、副县长姜坤,副县长杨登勇、郑茂君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辉、县政协副主席王绍慧应邀参加会议。(文/何华 编辑:胡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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