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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充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2020-06-22 16:43文章来源: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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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充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工作议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辉、巩宁、杨明良、何辉勇参加会议。县监委主任张伟、副县长孟松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意义重大、成果丰硕。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刻学习、认真领会,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学以致用,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和独特功效,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顺民心。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好代表建议,力争办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暨执行《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领导力度、投入力度、工作力度、服务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平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投资发展环境。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应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大胆探索、创新实践,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推进数据互联共享,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网上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全面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武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情况报告。会议指出,我县地处涪江上游,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地,水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应继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保护好水资源,筑牢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工作议题。(文/王松梅 编辑:胡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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