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文件有关规定,平武县自然资源局拟于近期出让位于龙安镇汇口村2宗零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 坐落 |
出让宗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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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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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727-2024011 |
龙安镇汇口村小河子沟旁 |
1160.11 |
二类住宅用地 |
1.0≤且≤3.5 |
≤30 |
≤45 |
≥35 |
510727-2024012 |
60.79 |
上述宗地以现状出让,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条件》(平自然资设〔2024〕18号)。上述宗地面积较小,应与相邻地块统一规划建设。
二、申请人范围及用地申请
符合整合条件的土地权利人(与该宗地相邻的土地权利人)均可申请参与土地出让活动。有购买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8月28日09:00至2024年9月26日17:00前,到平武县自然资源局领取该宗地相关资料及提交书面申请。
三、出让方式确定
在本公告有效期限内,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购买申请人的,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购买申请人的,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设计条件.docx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