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服务质量中标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增加5辆巡游出租汽车(第二批),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9:30时在平武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进行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服务质量公开招标开标评审。
中标单位为:平武县龙安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如对本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武县交通运输局书面质疑,过期一律不受理。
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0816-8823877。
特此公示。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9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