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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平武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85.75余万元

2021-11-19 09:55文章来源: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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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平武县人民法院将近期执行到位的案款进行集中统一发放,本次执行案款活动线下集中发放85.75万元,涉及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涉案款在最高院、省高院、县人民法院依次宣布活动启动后即刻现场发放。

“我以为这笔钱拿不到了,这么多年未结的货款终于到手了,感谢法院和法官的认真负责,帮我们拿到了钱。”申请人代表发言时高兴的说。

据了解,在强某某等17人与某科技公司的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某科技有限公司欠强某某等人货款18余万元,原告多次找被告讨要货款,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该案进入执行环节后,经调查,某科技公司已深陷债务困境而无履行能力,现有资产也已无价值,若机械采取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不仅极难实现申请人的全部权益,也将直接导致公司停产,大量工人失业。

针对这一实际,平武县人民法院迅速成立执行专案组,在执行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公司的继续生产和正常经营,考虑到传统模式的查封束缚了被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也限制了被执行人利用该财产创造价值的能力,甚至也延缓了债权权利的实现,于是对生产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将来的产品采取“活查封”的方式,允许企业继续经营;在县人民法院的各方协调下,该公司于今年10月复工复产,并主动将设备租金10万元转入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县人民法院在本次活动中集中发放,执行完毕15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平武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10件(旧存6件),结案574件,结案率为80.8%,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5人次,限制高额消费310人次。累计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568.44万元。

平武农商银行行长史健康说:“本次共为我们农商银行收回执行案款75.75万元,有效的打击了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维护了金融债券,也净化了信用环境,多年来,平武县人民法院推动、牵头建立了有效的府院联动、法银联动机制,通过加大对涉金融案件执行的力度,共为平武农商银行化解不良信贷资产近5000余万元,有效的打击了金融逃废债的行为,增强了农商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

平武县政协委员宋大勇说:“这次执行案款发放活动,平武县人民法院以丰硕的司法战果,充分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成果,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据我所了解,近年来,平武县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益,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让群众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用执行工作的效果及时向群众传递着司法的温暖,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图 党玥 刘剑 编辑: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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