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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聚力整合资源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

2021-09-26 14:20文章来源: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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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工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平武县少数民族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平检会[2021]6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详细介绍了三家单位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加强日常学习工作帮扶,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对象进行政治素养考核并纳入起社区矫正日常考核。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就业培训。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社区矫正对象个体特征、日常表现、民族特点、宗教信仰特点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工作和生活情况,依法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在校学生完成学业。三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无违纪违法的群众以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身份加入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在不违背我国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起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对违反民族宗教政策或不履职尽责等情况的矫正社区机构,县民宗局及时送往县检察院依法处理。

下一步,县民宗局将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局沟通交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平武县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来源: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编辑: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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