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怀君先生: 您好! 您来信咨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政策解析 2021年2月27日,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色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绵住建委发﹝2020﹞11号)文件。该通知明确了现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坚持政府引导,社区主导、业主自主、保障安全的原则。 小区增设电梯,住建局是引导,社区是主导,小区业主是主体,小区业主负责电梯增设意见统一、方案制定、资金筹集、设备的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使用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电梯增设建设施工和运行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责。 二、增设实施条件 (一)具有合法权属:1、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2、未列入房屋增收范围,棚户区改造计划;3、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要求; (二)业主同意。动员表决,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门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份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方案的制定。实施主体或者监理单位(人)应编制电梯增设方案(包括增设协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梯造型配置后续使用管理等内容)。 (四)公示公告。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人)在拟增设楼栋成单元显著位置对电梯增设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五)部门审查。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人)应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六)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应做好施工,建成投入使用的管理和维护。 三、资金筹措 (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应由业主共同出资,如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电梯增设,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绵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规定条件,我县属扩权县,可向省住建厅申报10万元左右奖补资金。(今年现行政策、市上正在拟草相关政策) 2018年6月我局已将省、市相关文件和增设电梯条件的项目表发至各社区,10月将《绵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手册》和相关文件公示到平武县人民政府网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址: http://infosendsystem-pw.my.gov.cn/detail.aspx?id-20181026100912-801753-00-0000),但无小区业主申报增设。 前期,我们结合2021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再次对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报恩寺广场、小区等进行了宣传。 对于你反映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再次与龙安镇党委政府商榷,和社区再次征求业主意见,如果符合条件、业主同意增设,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感谢您对我县城区建设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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