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钧伟: 您好!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平武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于您信中咨询“摩托车经过斑马线需不需要礼让行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即“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同时,该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综上所述,文明交通、平安交通不仅仅是谁理让谁,更重要的是交通参与者共同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再次感谢您对平武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平武县公安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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