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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中心
信件编号
20170612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7-6-12 12:21:23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3778085****
收 信 人
黄骏
信件主题
2017年农村户口迁回手续和流程
信件内容
领导好:
网上说2017年新政,满足条件的可以农村户口迁回,我本人情况就属于当时读书迁出户口,又没有稳定的工作。毕业后户口就迁不回农村了,一直把我挂古城社区的,很不合理,我在社区根本没有住址,想回家流转土地很多都受限制。现在有这个政策了,我想咨询下这个具体的落实应该找哪个部门,流程手续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回复内容
请公安局回复。
2017年6月19日
黄骏 2017-6-19 13:13:52
李成军: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绵委办发〔2016〕22号)第三条第四款之规定“严禁将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停止执行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学生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的政策。)之规定,故你的户口不能落农村户口,只能迁回原籍落集体户。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平武县公安局局长 杨登勇
2017年6月21日
县公安局(含龙安派出所) 杨登勇 2017-6-21 15: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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