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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40118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4-1-18 17:19:51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0000****
收 信 人 姜 坤
信件主题 社工工资
信件内容
我们是2022年9月入职的社工,入职后时常出现工资拖欠问题,导致我们生活无法稳定,2022年9月至今民政局未给第一批社工购买9月医保,多次询问无果,然而现目前已经连续三个月未发工资,2023年11月、12月、2024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发了10月工资,不然就是连续四个月不发工资,期间我们社工一直询问工资问题,至今未得到答复,然而拖欠工资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期间时常出现两个月不发工资,已经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根据(绵阳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招募公告)明确规定待遇保障: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然而并没有执行,以及很多条例,再次,平武县社工恳求平武县领导解决社工工资问题,因马上过年,希望尽快发放工资,并恳求后面工资能够正常发放保障基本生活。
回复内容
请民政局研究回复。
姜 坤    2024-1-19 16:36:49
雍先生:
您好!
您关于“尽快发放社工工资”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我局于2024年1月19日调查后得知:
1.未购买第一批社工岗2022年9月份医保,情况属实。因2022年医保局业务系统更新,未成功缴纳,经与县医保局对接,待医保系统更新完成后,我局将于2024年1月底前补缴第一批社工岗2022年9月医保。
2.2023年11月-2024年1月社工岗工资未发放,情况属实。我县分三批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43名(以下称社工岗),截至2024年1月,实际在岗36人。根据《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85〕号)文件精神,社工岗工资待遇由省财政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各补助50%予以保障,因我县财政紧张,未将2023年社工岗工资纳入财政预算。2023年10月,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7月-12月社工岗工资,现资金申请拨付流程已结束,经与县财政局对接,该笔资金需平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度财政预算后方能下拨。其间,经我局党组研究同意,我局已先行垫付发放2023年7月-10月社工岗工资;2024年1月22日前,我局将再次垫付发放2023年11月-12月社工岗工资。我局在申报2024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时,已申请将2024年社工岗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从2024年开始将对社工岗人员进行考核,待预算下达后将按考核要求发放社工岗工资。
如您仍有疑虑,请致电平武县民政局咨询,了解您想知道的社工工资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经办单位:平武县民政局
经办人:贾超
联系电话:0816-8822676
办理日期:2024年1月25日
县民政局 孟斌    2024-1-25 14:17:35

主办: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武县网络舆情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816-88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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