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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30406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3-4-6 9:49:30
联系地址 平武县汇口新区 联系电话 15181459****
收 信 人 黄骏
信件主题 购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信件内容
黄书记您好,我是平武县的一名事业干部,2018年参加工作,很抱歉打扰您,现在因为我想将我2017年用商业贷款在金色家园三期购买的房子转成公积金贷款,主要是商业贷款利息太高,转成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减轻很大的家庭负担。但去银行和公积金处来回跑了多次,已经一年多了都还没有任何进展,公积金处回复的是可以办理,需要去银行办理前期手续,但农商银行回复确是,目前还没办理过,需要咨询一下上级,然后这都咨询了一年了,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每次去银行的时候,银行都以各种理由拖延,现在想求助您,是否可以帮助我们与银行沟通协调一下。
回复内容
请金融办办理回复。
     2023年4月6日
黄骏    2023-4-6 16:18:19
尊敬的代凤女士您好!
您于2023年4月6日向书记信箱反映您的住房贷款“商转公”的原因信件我办已收悉,经认真组织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的住房未成功“商转公”的原因:
(一)文件依据
1.根据《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凡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办理了商贷,符合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在落实商贷不动产抵押权后,可以申请商转公直贷。
2.《绵阳市公积金服务中心平武管理部“商转公”业务一次性告知书》温馨提示:
(1)住房贷款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商转公”。
(2)目前我市承办直转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绵阳分行、工商银行绵阳分行、建设银行绵阳分行、农业银行绵阳分行、邮储银行绵阳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绵阳市农商银行、交通银行。
(3)其他银行须自筹资金结清商贷,撤销房屋抵押权后,在结清商贷1年以内可申请“商转公”。
(二)您目前未办理成功的原因:
一是平武农商银行未承办直转业务;二是目前您的房屋已缴纳相关税费,但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暂不满足“商转公”的条件。
二、解决事项
(一)目前平武农商银行承诺只要您满足绵阳市公积金服务中心平武管理部公积金贷款发放的相关条件,将会立即为您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目前您已缴纳办理房产证的相关税费,根据绵阳市及我县“商转公”的相关要求,下一步建议您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自筹资金缴清商贷一年内申请“商转公”。
(二)对于您反馈的多次去银行, 银行以各种理由拖延的情况,我办已责令银行整改,同时,为方便您后续办理相关业务,我办与农商银行落实一名专业的经理为您答疑解惑,联系人:农商银行信贷部赵芯,联系电话:13708112234。
县财政局 庞德炳    2023-4-14 14: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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