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理网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引导人才扎根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我县高度重视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按照《平武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平委办发〔2018〕5号)要求,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在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优秀人才可提出入住申请。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也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个人申请,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资格,并办理入住等相关事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时期县域人才工作实际,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平武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如您需了解我县人才工作相关详细政策,可直接与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股联系,联系电话:0816-8825734,感谢您对平武人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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