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书记您好,因为实在疑惑所以在此留言望您见谅。我于2022年7月13日收到交警队短信,提示我于2022年7月08日在百草至坝子休息区超速10%不到20%,于是在7月25日在交管12123上缴纳了100元罚款。在2022年7月27日,我朋友给我发一截图显示他在同样地方超速违规收到短信,短信内容与我收到的除时间外完全一致,但随即他在12123上处理时并未罚款。于是我立即拨打交警队电话询问,得到回复是我朋友是第一次只是警告处理不罚款,所以不罚我罚谁,我于是回复说我同样也是第一次之前从无超速违章警告或者处理,交警队却说我之前收到过超速提示的短信,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所有相关证据截图与提示短信我均在手机上保存完整。我现在就很想知道为什么一样的超速行为对我进行是罚款处理,而对于他人却是警告,百忙之中打扰到您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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