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仁斌 |
|
|
|
|
|
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
书记、县长信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市民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提出您的意见、批评、建议、设想和请求。对您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我们将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出妥善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把平武建设得更加美好,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同时也离不开您的支持!
|
|
|
|
|
|
|
|
信件编号 |
20140919001 |
信件状态 |
办结
|
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4-9-19 9:33:47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8812**** |
收 信 人 |
敬向军 |
信件主题 |
关于小区养蜂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之中看我的来信。 我家在建设街建设局住宅小区,已经有几年了,我们家经常飞进来许多蜜蜂,我家已有人被蜇过好几次,家里还有老人、小孩,如果被蜜蜂蛰伤的话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发现在小区里侧有一排废弃的小房子楼顶上有几个蜜蜂箱,上百只蜜蜂在那里进进出出,好不热闹,最近几天晚上更是夸张,根本不敢开灯开窗,蜜蜂一群群的往家里飞。由于在我们的居住区老人小孩较多,且已出现好几起蜜蜂蜇人现象,对老人和小孩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该养蜂户引起了周边住户的强烈抗议和愤感,请求还周边群众一个安宁的生活空间,还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最重要是消除一个重要安全隐患。 再次感谢 |
回复内容 |
请城管局处理并回复! |
敬向军 2014-9-19 10:22:40
|
|
尊敬的王同志: 你好! 你给县委常委敬向军同志的来信已转我局办理。来信收悉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9月19日上午,城管执法大队到该小区进行了查看,查明该处蜜蜂箱是游某于9月17日晚搬入该小区并闲置于房屋楼顶。经执法队员与游某交谈,该同志同意近快将蜜蜂箱搬走。后多次督促,截止9月27日,游某已将蜜蜂箱全部拆除、搬移。 在此,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顺祝你及您的家人幸福安康、合家欢乐!
平武县城市管理局 张 强 2014年9月28日 |
县城管局 张强 2014-9-28 12:18:50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