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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军
我 要 写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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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bm20150717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5-7-17 10:15:19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8812****
收 信 人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杨卫东
信件主题
关于电梯安全使用标志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南河郦景住户,我小区电梯安全使用标志自去年12月20日到期过后,就一直没有新的安全使用标志公示,现在电梯里面只有一个安全使用承诺书,物业答复是现在只需要承诺书,没有什么安全使用标志,我就想请教一下贵单位,使用标志和安全使用承诺书是一样的意思吗,关键是承诺书上面也没有检验时间等重要安全信息,这样对我们乘坐电梯有无安全保障!
谢谢!
回复内容
尊敬的王敏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据晨曦物业公司方面反映,小区内电梯已完成年度检验,但暂未取得年度检验纸质报告和配套的电梯使用标志。目前已责令晨曦物业公司限期2015年7月24日前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于小区内公示,我单位还将在物业公司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验收。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祝您万事如意、阖家欢乐!
杨卫东
2015年7月23日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杨卫东 2015-7-23 15: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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