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记: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读取我的信件。我主要想反映以下问题:
2013年7月平武县遭遇特大洪灾,很多乡镇损失严重,我家所在的在古城镇沙坪村房屋、耕地也有不少被洪水冲毁。由于洪灾之后相关部门通知村民可根据受损情况上报,并申申请重建。根据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勘察,我家房屋损毁程度已达重建标准,可享受重建补助款(相关人员告知补偿款约为壹万陆仟余元,但未见文件及相关具体标准)。由于父母2013年在外务工,2014年着手重建房屋,在此期间收到政府重建款转账9000元,并承诺待旧房拆毕,将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上交才能收到剩余补助款(约7000余元)。2014年上半年我家将旧房拆毕,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资料,并通过相关审核,但时间已过两年,我家新房早已竣工,相关部门却迟迟未将剩余补助款拨出。父母曾几次到政府询问此事,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迟(如:需要各村及全镇所有重建完成才能收到剩余补助款等。其实很多其他村重建也都完成,且都为领取到该款)。
不知能否恳请书记帮助:1.请主管此事部门解释该政策具体规定和实施的相关细则;2.希望这批重建款能尽早顺利到达各重建户手中。
祝周书记工作顺利!并再次感谢您的帮助。
此致
敬礼!
古城镇沙坪村
杨华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