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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业农村局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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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50616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5-6-16 0:23:15
联系地址 雅安市名山区农发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 联系电话 13881640****
收 信 人 李治平
信件主题 请求解决灾后重建茶苗拖欠款
信件内容
平武县县长大人:您好!
  雅安市名山区农发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王永昌,要向您请示一个问题,并要求回复。
  请示问题如下:
  平武县农业局在2010年7月31日到名山茶叶局会议室招标采购的茶苗款至今还未付清。当时农业局马局长在招标会上说:“是灾后重建项目款,钱是划到财政局帐上存起的,大家可以问一下这位财政局孟主任。”孟主任说:“钱确实是到账存起的。”农业局徐站长徐亭是负责实施这一项目的经办人。我社供苗后就向徐亭提供了“茶苗采购合同、茶苗验收单、茶苗检疫证、茶苗合格证、统一国税发票”。我社手续、证件提供全清。为什么还不给我们划款?我每年到徐亭的办公室,她就说:“你们不来我也要给你们划款,这几天来不急了,下个月就给你们划。”而我们走后就一直不给我们划。就说她们还有资料没有做巴适,一拖再拖,到了去年底,我们又到了她的办公室,她又说:“你们不来我也要给你们划款,手续资料都弄巴适了,下个星期就给你们划款。”我们回家后又半年了,还是没有给我们划款。而徐亭还是那句老话说她资料还没有弄巴适,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几十万的茶苗款,农民种茶苗多辛苦啊!
  请贵书记帮我社给予解决,请回复!谢谢!
  雅安市名山区农发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王永昌
  回复电话:13881640858
  2015年6月15日
 
回复内容
请农业局核实并予办理回复。  
            2015年6月16日
李治平   2015-6-16 13:45:42
王永昌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就您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局核实调查处理后,现回复如下。
    雅安市名山区农发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平武县香叶尖有限公司和平通镇人民政府的茶苗供应商。茶苗由企业(或乡镇)采购,县农业局质量监管。为保证茶苗成活率和项目实施效果,分三年按5:3:2比例给予茶苗补助资金,在企业(或乡镇)完成当年茶园栽植和管护(第一年按照4000株/亩移栽,第二年、第三年按照成活情况补植),并经乡镇自查、农业局初验、县级相关部门组成的县级验收组最终验收合格,完善报帐资料和手续后,农业局按照财政监管要求拨付当年补助资金到乡镇,由乡镇按程序拨付到企业。
    按照合同要求,雅安市名山区农发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2010年、2011年、2012年向平武县香叶尖公司和平通镇供应茶苗。雅安市名山区农发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10年、2011年按照合同执行,2012年未按合同执行。
    2011年、2012年,在完成当年验收、报帐手续后,农业局即时拨付了当年应付款项到平通镇人民政府,平通镇人民政府立即通过平武县香叶尖有限公司拨付给了该供苗合作社。由于严格按照5:3:2的拨付比例兑现茶苗补助资金,确实还下欠该合作社21万余元茶苗款。2013年、2014年,香叶尖茶业更换茶苗供应商后,平通镇对新发展茶园进行了最后年度的补植,并于2015年初通过了验收。但近两年因平通镇农技人员、分管领导因调动原因,平通镇于2015年6月17日才完善资料并上报。目前,县农业局正在审核,尽早拨付余款到平通镇,并督促平通镇和香叶尖茶业及时与雅安市名山区农发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结清尾款。
    在此,给您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我们一定会按照程序尽快解决。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平武县农业局
                                                   2015年6月25日
县农业局 马黉   2015-6-25 13:39:53
平武县委书记、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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