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同志: 你好! 由书记信箱转来你反映“大学毕业生户口是否能够迁回原生源地”的来信收悉,接件后,迅速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你: 你反映的“大学毕业生的户口迁回原生源地”的问题是很多大学生非常关心的问题,按照川办法发[2003]4号文件,大学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在农村务农满三年(必须从事农村劳动),经村组出具证明后,到县人才中心开具未就业证明书,可将户口转回原生源地。具体情况,请到平武县政务中心公安行政窗口咨询(咨询电话:8824552)。 谢谢你的来信,由此给你带来的困惑,敬请谅解!
平武县公安局局长:宋进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