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 您好!由县长信箱转来您投诉“‘火焰山’火盆烧烤店扰民”的来信收悉。按照李治平县长批示,2014年2月25日16时,我局与县城管局、食药监局、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火焰山”火盆烧烤店展开调查核实,并作了妥善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与您: 一、平武县火焰山火盆烧烤店于2013年10月9日正式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备,属合法经营(负责人崔兰,经营范围为烧烤服务)。 二、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核实,“火焰山”火盆烧烤店确实存在深夜扰民现象。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联合检查组对平武县“火焰山”火盆烧烤店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一是县环保局于2014年2月26日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书,限经营者立即解决烟雾弥漫问题;二是责令经营者立即搬进门店内经营,严禁再发生占道经营行为;三是限经营场所每晚10点以后不得再有高声喧哗和吵闹;四是责令经营者立即转向,从3月1日起不得再经营烟雾较重的“火盆”烧烤,可选择经营无烟雾的烤盘。 2014年2月26日,县工商局和城管局经过回访和复查,“火焰山”火盆烧烤店已按要求全部整改落实。 对以上回复如有不尽完善之处,请您电话咨询县工商局办公室(8822033)。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若再遇类似问题,请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顺祝 近安!
平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刘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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