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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林业和草原局 蒋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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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31128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3-11-28 17:34:55
联系地址 四川绵阳 联系电话 13881182****
收 信 人 熊仪江
信件主题 关于风景树的采挖
信件内容
您好,熊县长,我想请问一下,关于我想要在平武县买风景树在运去绵阳地区,需要办理什么相关手续吗?还有所办理手续麻烦吗?(我是平武县南坝人)
回复内容
请县林业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回复。
熊仪江   2013-12-9 11:09:41
蒲忠良同志:
    你好!
    由熊县长信箱转来你关于“想要在平武县买风景树在运去绵阳地区,需要办理什么相关手续吗?还有所办理手续麻烦吗?”来信收悉,感谢你对我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就你所咨询的问题,我立即责成平武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根据现行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进行了查询,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现行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凡采集(采挖、移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的,必须获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采集、采挖、移植和毁坏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根据目前国家、省、市、县有关树木采挖、大树古树移植的规定,全面禁止大树古树和野生珍稀树木的经营盈利性移植,除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道路拓宽、旧城改造以及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办理大树古树和野生珍稀树木采挖和运输手续。
    三、确因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道路拓宽、旧城改造以及安全隐患需采挖移植树木的,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采挖、运输。申办程序:由树木所有者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出申请,所属乡镇林业站现场核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签具意见,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采挖、运输。
    再次感谢你对我工作的支持和信任,祝你身体健康,全家幸福!


                                                    平武县林业局局长:林昌彬
                                                        2013年12月12日
县林业局 林昌彬   2013-12-12 14: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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