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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医疗保障局 曹正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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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10910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1-9-10 15:04:40
联系地址 平武县平通镇棉角村 联系电话 18500188****
收 信 人 黄骏
信件主题 平武县新农合医保政策有问题
信件内容
我爸爸8月在绵阳中心医院做癌症的放化疗,家庭本来就困难,住院费都是借的。前前后后要花五六万的治疗费,还好国家政策好,有新农合才能让我爸少承担医疗费。我爸爸8月初住院放化疗,8月底办理了一次出院。9月初又继续办理了住院,医院通知我们把8月份的费用结了,可是昨天医院帮我们备案的时候,平武医保局不给我们按住院的时间备案,我们就享受不到重症700元的门槛费,8月和9月加起来就是1400元。。只能给我们按10月份备案算。我们以为都是这样,可是医院说别的地方比如北川县、安县等都是按住院当天备案的。我们在医院因为这个事等了两个小时,医院办理医保结算的也给医保局打电话让通过下,医保局就是不通过。。我不知道平武政策是不是不一样,还是就是想为难老百姓。我只知道,我爸爸确实是8月初就进医院开始放化疗,而且也是重症。既然国家有这个重症的门槛费减免这个政策为什么就因为我们入院当天没有备案(我们也压根不知道还要备案,没人给我们说)就享受不到这个政策。请书记帮我们解决一下。
回复内容
请县医疗保障局回复。
黄骏   2021-9-13 16:07:48
何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在绵阳中心医院做癌症的放化疗扣减多次起付线的信访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按照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备案管理的原则,现回复如下:
经查,在您反映的在绵阳中心医院做癌症的放化疗扣减多次起付线的问题,是因为您父亲没有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备案。按照《绵人社发[2017]18》文件,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四款“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待遇从系统核准之日起享受待遇”,第五款“经审批和核准后门诊和住院治疗该重症病种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按当年所住定点医疗机构最高级别确定”的规定,您父亲需备案后才能享受政策,目前已于沟通联系,您已知悉相关政策并表示理解。
                  
(经办人:待遇审核股    联系电话:8829701)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
县医疗保障局 孟斌   2021-9-14 10:35:59
平武县委书记、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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