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钧炜: 您好! 您来信反映的“建议管一下我们平武的一些电瓶车”建议我局已收悉。针对您的建议,我局立即组织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电瓶车不走非机动车道,目前,造成该问题的原因有几方面:一是龙安城区飞龙路西门公交车站——飞龙桥、县医院街、北街、 报恩寺街及城区主干道未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所有车辆包含电瓶车都只能机动车道内行驶。二是城区各类交通标识标线严重老化脱落,没有明显的车道分界线,近年来我局交警大队已多次向县住建、交通、城管联系,建议完善老城区、汇口新区、九环线东皋湾沿线的交通标识标线,以便公安交管部门的管理,但因资金问题均未落实。三是部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思不高,造成城区街道人车混行。 下一步,一是交警大队已于2018年底聘请专门机构重新规划设计城区各类交通标线。并报请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施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交警大队民警将在城区开展非机动行驶安全宣传和引导。三是交警大队将加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感谢您对平武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顺祝: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平武县公安局 2019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