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华林你好: 你向周书记反映的情况,我乡在收到县上转来的信件后,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通过向县法院相关办案人员了解,及与当事人田华林电话沟通,特作如下回复:你所反映的伤人案发生在去年五一期间,事件发生后,乡人民政府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大桥派出所及时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分歧大,当时调解未能成功,后又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由李华清本人向县法院起诉罗洪波,据了解,该案现已审理完毕,判处罗洪波向受害人李华清赔偿现金4.5万元,并于5月31日兑现此款,但因罗洪波失信,未将此款交予县法院,故而未向李华清兑现,鉴于此情况,请你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合法权益,请与该案经办人:任光伟联系,电话:15908232333; 谢谢你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