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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教育和体育局 陶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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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221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8-12-21 20:30:17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8627320****
收 信 人 黄骏
信件主题 关于学费补助问题
信件内容
我是2018年6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的一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贵县(平武县)参与九绵高速施工建设工作,了解到如今国家和省教育厅出台学费补偿政策,欲申请学费补偿,不知是否有针对外省大学生到四川省基层服务的学费补偿政策。

 在如下网址搜到四川的政策如下:http://www.sc.gov.cn/10462/10464/10757/10867/2018/4/8/10448521.shtml
 【省级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国家规定的77个县市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的应予以扣除),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但是现在针对学费补助具体怎么申请,如何申请,现在非常迷惘,还望领导百忙中解答!敬请回复为盼!谢谢~~

回复内容
请科教局回复。
2019年1月11日
黄骏   2019-1-11 10:38:52
唐先生:
你好!由县委书记信箱转来 “关于学费补助问题?”来信已收悉,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资助中心进行了研究讨论,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奖补对象:高校毕业并在毕业一年内实现首次就业的、且首次就业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四川省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在以往年度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
二、就业地域、基层单位和年限:“艰苦边远地区”是指《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详见附件2)。“基层单位”是指“上述区域内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城关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但不包括金融、烟酒、通讯、电力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可纳入奖补范围。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内正常调动(含借用、借调),连续不间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应纳入奖补范围。在2个及以上单位正常调动者(含借用、借调),需要A、B两单位或A、B、C等单位同时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的条件。“连续服务满三年”是指服务时间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满3年。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平武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9年1月15日

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陈凤春   2019-1-15 17:06:49
平武县委书记、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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