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不比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173号)精神,今年学费奖补要求如下: 一、奖补对象。2017年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象为:2013年毕业并在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现首次就业的、且首次就业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在以往年度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学生,从今年起可以继续申请。 二、通知方法。平武县科教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收到学费奖补的文件后,及时、规范的通过党政网和科教局局办公群发相关文件和通知。 三、办理程序。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负责告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按文件要求按时在网上申报,并到平武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交纸质资料,超过文件规定的时间则不能申报。 感谢你对我局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我们将努力学习、开拓创新,认真做好资助方面的各项工作。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想咨询,请拨打科教局资助中心电话:0816-8898269。 平武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陈凤春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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