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书记: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 我是四川省彭州市人,2012年6月毕业于西昌学院,现在是平武县木座藏族乡中心小学一名在职教师,2013年8月考入;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2日在北川县片口乡工作,是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 根据川教函〔2016〕527号《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单位学费奖补工作通知》的文件的规定,我的情况符合其中的有关要求。我之前准备好资料到科教体局资助中心提交有关申请,工作人员以“超出时间、时间过期”“应2015年申报”等原因拒收。资助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每年的学费奖补文件均通知到当地政府及学校,但我在2015年并未获得有关的通知。 作为一个外地人,如今我已在艰苦边远地区兢兢业业工作了四年多,眼看其他工作三年的人都能获得此奖补,而我却因此被拒绝了。 恳请李书记体察解决! 此致 敬礼! 平武县木座藏族乡中心小学 罗文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