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486870/202301-0000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构: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1-09
文号: 关键词: 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

平武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

2023-01-09 10:55文章来源: 平武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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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年龄在16-70周岁(不含70岁,未退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农村脱贫人口和农村监测对象。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必须由本人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

(二)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无登记注册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信息;

(四)每户原则上安置不超过1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安置其他行业部门公益性岗位工作(如:林草部门开发的护林员等);

(五)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未超过3年;

(六)无严重失信。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流程及资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2平武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4.被聘用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月,并购买意外商业伤害保险。

    

    文件: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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