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5486870/202301-00008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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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1-09 |
文号: | 关键词: | 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 |
平武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年龄在16-70周岁(不含70岁),未退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农村脱贫人口和农村监测对象。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必须由本人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
(二)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无登记注册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信息;
(四)每户原则上安置不超过1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安置其他行业部门公益性岗位工作(如:林草部门开发的护林员等);
(五)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未超过3年;
(六)无严重失信。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流程及资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2年平武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4.被聘用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月,并购买意外商业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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