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5486870/202301-00002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文机构: |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4-10 |
文号: | 关键词: | 主要内容 |
《平武县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货运源头管理,防止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川办函〔2016〕168号),制定《平武县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职责任务、组织保障等。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管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切实将货运源头安全工作落实到最小单元,实现全县货运源头监管到位,遏制超限超载现象。
(三)职责任务包括:货运源头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认真履行源头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装载管理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驾驶人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责任制及管理制度,督促其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具体监控措施;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对违法装载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内部巡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监管工作,做好行业监管工作。乡镇政府应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投诉举报制度,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组织保障包括:成立全县货运源头企业管理领导小组。执行货物运输单据制、强化货运源头监管巡查、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监管、严格落实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对于违反本方案的源头单位、货物运输经营者、驾驶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于相关部门单位未认真履职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