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486870/202207-0004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构: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7-05
文号: 关键词: 综合行政执法 联席会议 制度

关于《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政策解读

2022-07-05 17:23文章来源: 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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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按照《中共平武县委办公室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办〔2020〕10号),建立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起草过程

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我局拟定联席会议制度初稿后,于2022年5月10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发送了《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平综执函〔2022〕7号),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不再局限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乡镇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将辖区内20个乡镇人民政府纳入了成员单位。

(二)明确了机构设定和运转方式。由分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县级领导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由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原则上每季度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一次会议,也可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门成员单位会议。

(三)明确了工作职责及分工。文件共明确了贯彻上级安排部署、监督执法单位协同执法履职、处理监管衔接不畅、部署开展重大联合行动、探索综合执法工作经验做法等工作职责,同时明确了以会议纪要的形式通报事项,并要求决议事项的相关单位按时“扯回销”。

 

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5日

政策文件: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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