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486870/202207-0004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构: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7-05
文号: 关键词: 撂荒地

《平武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2-07-05 16:25文章来源: 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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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保障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耕地管理和保护,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快推进农村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提高耕地利用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5.《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

6.《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川农领办〔2022〕29号)

三、主要内容

1.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切实发挥耕地使用效率,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

2.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全覆盖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

3. 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劝耕复耕,加强业务指导,引导群众应种尽种,宜种尽种。对撂荒地要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农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

4.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5. 按照“县级牵头、乡镇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县级领导“督战”、乡村党组织“主战”、普通群众“参战”的撂荒地整治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复耕复种撂荒耕地。

政策文件: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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