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龙安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龙安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政府街8号;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90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为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我镇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在制度保障、工作规范、完善平台建设、做好监督保障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2022年我镇在平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余条,涉及动态要闻、公示公告、政府采购、人事任免、机构职能职责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健全依申请接收、办理、送达、反馈、归档等工作流程,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站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平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设置,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农民夜校、坝坝会、流动宣传车、传统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森林草原放灭火、汛期防汛、疫苗接种等政策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三是积极对接县级融媒中心、县电视台,对涉及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调整与实施的公开做到广泛知晓和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对县政府办公室反馈的待整改事项,快速准确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站办所进行整改;四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采用多种监督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工作缺乏连续性。部分站办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公开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二是重形式轻实效。部分站办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公开栏的内容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相关业务知识不够熟悉,未能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落到实处,促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对外、对内公开工作,在向社会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认真抓好面向机关内部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储存量大、便于操作、覆盖面广等功能,利用互联网进行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创新工作取得成效。

四是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以转变干部作风为目的,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简化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求实创新的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