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龙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个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个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龙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东皋村委会旁);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9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坚决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有关工作部署。在工作推进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镇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镇调整充实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镇上下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个例》有关规定,现将平武县龙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我镇对标对表,准确、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在平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9个。其中,更新助企纾困信息9个,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动态4个,民生安全相关信息20个,环境保护类信息6个,及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进行回应,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查询、办事服务咨询等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我镇不断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同时规范程序、畅通渠道,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打造执政为民的政府,创建“政民亲和”的优秀乡村。今年以来,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结转办结上年度0件,总体办结0件,转到下年度办理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发布各项信息。并进一步增加对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就业创业等领域事项的信息公开频次,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水平。二是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要求各站办所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把平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发布、更新有关信息、栏目内容和工作动态,提升政务动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同时积极深挖创新多样化平台,稳建政民沟通渠道,利用好乡镇“大喇叭”,乡村公示栏等线下公开平台,夯实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业务知识6次,全面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完成质量、及时率等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指标,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强对财政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办事服务指南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程序和内容的不定时自查,及时纠正在自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现象。三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采取公开投诉电话、书记镇长信箱等方式,全面倾听民声,做到逐一反馈、及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个,其中,领导简介及分工数1个;内设、直属机构数1个;工作动态数49个;公示公告数3个;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数2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1个,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个。

第二十个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个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个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个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干部职工和群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二是部分股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深度还有待拓展。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是注重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发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日常监测,提高监督检查频率,坚持每月上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各领域公开水平,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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