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东皋湾村委会旁);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124)。

一、总体情况

统计局针对平武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结果,整合梳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要求主动通过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发布,确保公众广泛知晓。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统计信息18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专栏38条,其他信息14条。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公开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2022年度四川省平武县统计局决算编制说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报告。同时,在绵阳市统计网公开信息37条,在“直播平武”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6条,绵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条。全年还通过加强LED、宣传栏等公开渠道,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更方便快捷。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同时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全年收到、结转办结上年度、总体办结、转到下年度办理数量均为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落实,各股室、调查队、普查中心协作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健全制度,保障信息质量。严格执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三是按要求对本单位制发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失效、废止、现行有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重要载体,积极做好我局各项公开栏目的维护管理,每年度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更新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建设,以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二是丰富统计信息专栏内容。适时发布各股室、普查中心、调查队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和对五经普阶段性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归纳,做好专题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员业务能力,县统计局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次,自行组织培训2次。二是落实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县级政务公开考核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管理考核机制。通过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信息公开不全面、及时、准确提出整改要求,将日常工作与督查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数据公开还不够及时、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布。及时对外发布统计月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通报群众关心的经济运行情况,切实发挥统计部门“晴雨表”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局机关各股室、调查队、普查中心通力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解:

平武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平武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