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龙安镇冀安西路34号行政新区;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33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最新行业工作动态、重点项目、民生等信息。聚焦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房地产业稳中求进、营商环境提质升级等重点领域,着力构建高效、绿色、和谐的住建新生态。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共计78条,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公开,有效解决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明构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包括承办主体、会商机制、补正、答复时限、答复内容、归档等内容,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受理自然人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结转办结上年度0件,按时办结率100%,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谨、细致、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压实责任,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发布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发布保障,组建专业的信息工作队伍,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敏感敏锐度、丰富法律法规知识储备、提高复杂信息分析处理能力;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公开本级政府机构职能、统计信息、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我局秉承便民、实用、高效的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公开、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二是及时准确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政策解读、领导信息、重点领域工作进展,通过“专题专栏”“通知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热点实事信息,确保全县住建领域工作得到有效公开。三是建设线下五公开专栏,落实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五公开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更加注重公开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信息核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栏目的公开内容进行核实,确保不发生错字、漏字、病句等情况,坚决防范错情失误发生;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各类动态信息,确保信息的有效性、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仍相对比较薄弱,股室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不够,主动意识还不够强,信息条目数量和质量还需提升,同时还需进一步强化开放性创新思维。

(二)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持续推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流程闭环,提高程序规范性,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受理、分办、办理、答复、归档备查等工作环节;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提高信息公开回复的敏锐度;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深入研判分析能力、细致度与专业性,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走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解:

附: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